(一)办公设备使用规定
l、办公装备设施含办公桌椅、橱柜、电脑、空调、饮水机、窗帘卫生用品、水电设施等。个人使用部分实行领用制度,办公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全体教职工必须爱护办公装备设施,不得将自己的办公设备转借他人,发现损坏及时报修报损,并根据责任大小承担必要的经济责任。
3、对公用部分设施必须节约使用,温度在0℃—30℃时不开空调,根据室内光照适时开闭电灯,即时关锁门窗,防止物资丢失,对浪费现象和保管不当造成的设施损坏、丢失,根据责任大小直接责任人承担必要的经济责任。
(二)学生宿舍设施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装备设施使用管理,有关班级班主任负总责。宿舍管理员协助管理。学期初,班主任将各宿舍兼职物管员上报学校总务处,中途如有调整及时上报。
2、宿舍的装备设施一旦损坏,宿舍管理员必须及时报修,责任人必须承担必要的修理费用。
3、本宿舍的物品不得外借,如出现损失及时报损,视其情况有关责任人作必要赔偿。
4、及时关锁门窗,关闭电灯,对公用部分的水电设施必须爱护,节约水电,发现损坏及时报修,修理费用视情况处理。
(三)保安、消防设备使用规定
1、保安、消防设施主要包括:警棍、电棒、消防箱及灭火机,室内消防栓、箱及水箱,室外消防栓,消防水池,消防泵等,由学校保安统一保管管理。
2、学校保安人员对保安消防设施每月检查一次,保证完好率为100%。
3、未经学校允许,保安消防装备设施不得外借或移动。
(四)物品保管、发放规定
为了切实加强对物品的保管、发放工作的管理,努力为教学第一线提供良好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1、学校保管员负责对教学用品和生活用品的保管,发放和对新购进物品的验收、分类登记入库。凡手续不全,或私人物品,不准入库。
2、为准确掌握存货数量,有计划地提前进货,保管员每月必须对所保管的物品进行全面细致盘点登记,并根据使用数量做好各种物品购进的计划报批手续。
3、为快速方便领取所需物品,物品必须按性能、用途等分门别类地摆放整齐,避免物品混乱挤压撞烂或受潮霉烂,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4、严格控制物品的领取发放,建立物品领取登记制度。凡到保管室领取一般物品的,必须履行登记手续。领取信笺等特殊物品的,还需经学校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才能领取并履行登记手续。
5、为便于撑握物品的流向和流量,把所有的物品按性能、用途等分门别类进行领取登记。
6、验收采购送来的物品时,必须查看申购条,凡无批条或其他非主管人员乱批的申购条不予验收签字。
(五)自行车棚使用规定
1、自行车棚由学校政教处划分区域统一管理。
2、学生自行车必须登记、上牌后方可停放,未经登记一律不得停放。
3、放入自行车棚的车辆必须按区域锁好放齐,不得随意停放。
4、保安员检查车辆上锁情况,对不上锁的要予以扣车。
5、车主取车时必须在统一时间,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保安人员同意。
6、各班负责本班车位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六)监控设备使用规定
l、监控设备由电教中心管理,民警值班室直接使用。
2、进入监控中心必须得到校长批准。
3、各监控点装备,每月必须检查一次,保证完好率为100%。
4、监控点不得移位,属于人为损坏,必须追究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