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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产管理制度大全
2012-09-04 17:17:38 来源:唐老师网站 作者: 【 】 浏览:1750次 吐槽: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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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校产管理,确保学校各项活动所需物品的供应,节约材料物资的消耗,提高校产教具的使用效益,为此,特定如下制度:

l学校教学、行政、生活用房,教学设备和器械均属学校公有财产,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许可,均无权私自改变结构、占用或移作他用。如有擅自改变结构、占用或移为他用的,视其造成损失的大小,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2学校校产统属总务处负责管理和调配。对损坏和丢失的公物,及时作出处理并组织力量维修补齐。为防止财产使用的混乱和流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校产管理。

3、公物使用,实行谁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办公室、各班负责人管理本室本班公物,使公物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学校校产分为基建类、电教类、图书楼、保管室类四大块并分设管理人员,校产管理人员要对学校的校产教具逐件标记立档造册,标出数量和价格。对于新增添的财产(含自制在内),要及时验收入册,建立档案。

5、定期清点校产教具,造出清册,做到账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每学期组织力量对各办公室、各班级使用的公物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公物管理得好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公物管理不善的不得评先进,并视其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

 

()校产损坏报修、维护、保养、报损、报废规定

1学校各类校产必须保证完好率,符合教学、办公、生活等正常使用的要求。

2、各类校产在损坏后一天内必须报修,服务部门在接到报修后一天内给予回复,原则上做到即时维修。

3、各种机电等设备必须按规定维护、保养,不按规定保养,造成损坏,由使用管理者承担责任,并酌情承担经费责任。

4、各种维修实行有偿维修,损坏者必须酌情赔偿,先赔偿后维修,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5、校产超出使用寿命期限后,自然损坏,要适时予以报废,在规定使用寿命内损坏,属自然不可抗拒因素,应予报废。属人为因素造损坏,视其情况给予赔偿。

6、报损报废手续,由直接使用管理责任人书面申请,学校总务处现场核对、登记,分管校长核实签字,方可有效,登记入帐。

7、报损报废物品可作价出售的,通过总务处和分管校长批准出售,收入纳入学校行政财务。

8、报损报废物品有部分利用价值的,应改造利用,毫无利用价值的要及时清理。

 

()丢失、损坏公物赔偿规定

为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严格实行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提高公物使用率,培养良好的爱惜公物习惯,特作如下规定:

1、校园里所有的校舍和各种设施配备及器具,均属学校公共财物,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凡造成丢失、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2学校调配给各班、各教研组、各年级组、处室的桌椅及教室、办公室的所有配备,各有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如有丢失和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或给予原价的1—3倍罚款。

3、严禁学生用尖利物件在桌椅、门板、墙壁上刻划打洞。不准在教室内外用桌椅打闹。如由此而造成的损坏除照价偿外,另外相当于原价1—2倍的罚款。

4、教室里的电教设备、灯具、吊扇、电源插座、调速器等零配件应由所在的班级保管使用,严禁个人起动拆出。如有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或损坏,限期由该班自行补充修复。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班级责任。

5、教职员工的办公室,教研室所配备的微机、空调、桌椅、资料柜、书架、饮水机、电话机等物,责任分到相应的教研组、年级、处室负责,谁丢失、损坏由谁负责照价赔偿,并在文明办公室评比时扣分。

6、师生员工在使用教学仪器,办公设备或其它机械器具时,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坏,丢失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赔偿。属于玩忽职守造成的损坏、丢失的,除按价赔偿外,另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原价给予1—2倍的罚款。

7、加强公物管理是主管人员的责任,如管理人员对所管的公物保管使用不善,造成公物霉烂变质,丢失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视其平时的工作态度,根据损失大小,按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理或罚款。

8、财物损坏赔偿办法

(1)赔偿可分现金、实物两种,也可限期按原样修复装好。

(2)赔偿现金一般为损坏财物(部件)的成本和物(部件)的维修服务费之和,赔偿标准按本规定第4条执行。

(3)赔偿现金原则上应于当天交付财务处,由财务处出具收据交总务处再作修理。如有困难者,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可分期或缓期交付,但不得超过半月,逾期不交,应加重处理。以实物赔偿或负责修理的原则上在三天内办好不得拖延。

(4)外来人员损坏公物同样处理,赔偿由其本人负责。若当天赔偿有困难,应以适当物品抵押(或由本校教职工担保)

(5)谁损坏公物由谁承担赔偿。如暂时无法查出责任人,应有室内集体人员负责赔偿,一经查清,仍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严赔偿。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偿处罚,直至纪律处分:

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有人证、物证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策划、煽动者。

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9、部分常见公物损坏,赔偿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教室校产管理制度

1、教室校产管理实行学校、班级、个人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2学校总务处负责所有教室校产的配备、登记、清查、核对,每学期清查、核对一次,每周巡查一次。对班级报修要求一天内作出回复。对教室装备设备使用情况加强考评,每学期末将考评结果汇总上报给分管校长,对报损报废物品及时核对、登记。

3、班主任对本教室校产的日常使用、管理负总责,积极配合学校物业管理人员对本教室各种物资进行清查、核对、维修、保养和考评,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对损坏物品及时报修、报损。

4、班级由副班长兼物管员,对本教室设备进行具体管理,每天查看一次完好情况,发现物品损坏及时向班主任提出报修、报损。

5、教室的一切设施都必须加以爱护。课桌椅橱的责任人是其具体使用人,发现损坏及时报告班级物管员,及时报修,视其情况作必要的赔偿,其它公用设备出现损坏,及时报修,同时由损坏者承担必要的修理费用。

6、教室门窗及时关锁,电灯及时关闭,未经班主任许可,所有装备设施一律不许外借。

 

()实验室校产管理制度

1、实验室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及相关的准备室、仪器室、标本室,实验室的装备设施器材实行校、室、实验员三级管理,责任到人。

2学校总务处、负责对装备、设施、仪器、水电进行配备、登记、清查、核对和维修。负责报损、报废物品的核实和登记。每学期末将实验室校产运行状态向学校书面报告一次。

3、实验室负责人对实验室装备设施及器材的日常运行,水电消耗及安全负总责,积极配合学校物管人员对装备、设施、器材、水电进行登记、清查、核对、维修,及时上报器材采购计划,及时对器材进行报损、报修。

4、实验员对本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装备设施、器材、水电、安全负直接责任。每次使用实验室后对装备设施器材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对损坏的能自行修理的自行修理,需报学校维修的向实验室负责人提出要求,由实验室负责人核实后向学校报修。实验员要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提出器材药品的采购需求。

5、实验教师在上实验课时,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正确使用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发现违反规定的要及是制止,如造成损坏,要及时报修,并协助调查造成损坏的责任人的责任。

6、实验室所有设备药品等未经学校许可不得外借。

 

()行知楼(除实验室部分)校产管理制度

1、行知楼校产包括教师沙龙,多功能学术报告厅,大教室及其内部设施装备等。实行两级管理责任到人。

2学校总务处,负责对装备设施进行配备,登记,清查核对和维修,负责报损、报废物品的核实和登记,每学期末将行知楼校产运行状态向学校书面报告一次。

3、各室负责人,对本室的装备设施日常运行和管理负总责,积极配合学校校产管理人员对其装备设施进行登记,清查,核对和维修。对损坏的物资及时报修报损。

4、各室专用设备的负责人除按学校常规要求使用专用设备外,非常规使用必须得到学校有关管理部门批准,以书面通知为准。

5、各专用设备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负责人随时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因工作失职造成设备损坏,追究负责人责任,并根据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6、各专用设备严禁外借,私自外借除责令追回外,将予以罚款,造成损坏必须按价赔偿。

()图书馆校产管理制度

1、本校图书馆校产教具实行学校、图书馆二级管理,责任到人。

2学校总务处负责图书馆装备设备的登记、清查、核对和维修,负责报损、报废物品的核实登记,每学期末将图书馆校产运行状态向学校书面报告一次。

3、图书馆负责人对本馆的设备设施日常运行和管理负总责,积极配合学校校产管理人员,对其装备设施进行登记,清查,核对和维修。对损坏的物资及时报修,报损。

4、图书馆工作人员对书刊阅览设备要及时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并负责协助追查造成损坏的人员责任,酌情承担维修费用,对光盘阅览设备,必须按规定使用,严禁自行拷贝,并按规定收取有关阅览费用。

5、图书馆人员对室外橱窗要及时检修,轻开轻关,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除及时报修外还酌情承担维修费用。

 

()体艺馆校产管理制度

1、体艺馆包括篮球馆,乒乓球馆、美术室、音乐室、钢琴房,以及体育馆内其它各项配备装备设施,实行学校、音美体组两级管理,设施、设备、器材由总务处管理,音响、屏幕由电教处管理。

2学校总务处负责体艺馆内各种装备设施的登记、清查、核对和维修。负责报损报废物品的核对登记,每学期末将体艺馆校产运行状态向学校书面报告一次。

3、体育组对相关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水电消耗、安全等负总责,积极配合学校校产管理人员对各种装备设施进行登记、清查、核对和维修,及时报购、报损、报废、报修,各责任方可以自行修理的要自行修理。

4、体艺馆内部设施使用必须得到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也不得擅自使用馆内乒乓室、健身房,篮球馆等装备设施。

5、体育器材使用必须履行借用手续,管理人员要按时收回所借器材,否则,造成损失管理人员要承担必要的经济责任。

6、全体师生要爱护体育器材,正确使用体育器材,造成损坏、遗失,要根据责任大小,给予必要的赔偿。

7、体育器材管理人员必须检修器材,不能检修的及时报修、报损,保证器材完好率符合教学需要。对使用率做好统计,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音乐室、美术室、钢琴房及相关保管室属教室系列,按教室系列制度执行

 

()文印室校产管理制度

1、文印室校产包括机械装备、纸张等,实行学校、文印室人员两级管理,责任到人。

2学校总务处负责对文印室装备设施进行配备、登记、清查、核对和大型维修,对报损、报废物品核实登记,对纸张等流通用品使用状况进行督查。

3、文印人员对文印室各种装备设施正常运行、安全等负总责。积极配合学校校产管理人员对装备设施等进行登记、查核。小型维修自行负责,大的损坏及时报修、报损,视其情况承担必要的经济责任。定期对纸张等易耗品做报表,由学校校产管理人员清查核对后上报学校

 

()医务室校产管理制度

1、本校卫生室校产管理实行学校、卫生室两级管理,责任到人。

2学校总务处负责卫生室装备设施的登记,清查核对和维修,负责报损、报废物品的核实登记,每学期将卫生室校产运行情况向学校书面报告一次。

3、卫生室负责人对卫生室的装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负总责,积极配合学校校产管理人员对其装备设施进行登记、清查、核对和维修,对损坏的物资及时报损、报废。

 

(十一)保管室校产管理制度

1、保管室包括景行楼物资保管室和后勤仓库,实行学校、保管员两级管理。

2学校总务处,对校保管室的设备设施和物资运行进行登记、核对、督查,每月进行一次。

3学校保管员对本保管室的装备设施和物资运行及安全负总责,每月做好物资报表,由学校校产管理人员检查签字后上报给学校。及时申报所缺物资,对本室的装备设施、物资损失及时报修报损,视情况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十二)电教中心校产管理制度

l、电教中心包括图书楼内电脑房、演播中心和全校电教设施设备,实行学校、电教中心两级管理。

2学校总务处,对校电教中心的装备设施和物资运行进行登记、核对、督查,每月进行一次。

3学校电教中心负责人对电教中心的装备设施和物资运行及安全负总责,每月做好物资报表,由学校校产管理人员检查签字后上报给学校。及时申报所缺物资,对本中心的装备设施、物资损失及时报修报损,视情况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十三)水、电、木工房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水、电和木工维修的正常运转,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对水电工房、木工房内的各种设备作出如下的管理规定。

1、水电工和木工人员,必须发扬当家作主的精神,自觉管理好所属的机械设备和物品,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防止不必要的损坏和丢失。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主管人员照价赔偿。

2、水电工房和木工房内的各种设备、物件和材料,未经主管人允许并未办理好手续的,严禁私自使用和拿走。

3、水、电、木工的所有工具和设备,原则上不得借用,如短时间急需借用的,必须经主管人同意,并约定及时归还期限,如有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

4、水、电、木工的所有机械设备,严禁任何人向外借出和擅自带出校外使用。

5、水、电、木工房是工作和材料堆放地,任何人(包括水电木工管理人员)不得在水、电、木工房内加工个人制品。

6、水、电、木工房内的公有物品、原材料,严禁私拿,违者除按价赔偿外,另外相当于原价的十倍以上的罚款,并扣发当月的奖金补贴。

7、水、电、木工房内,严禁私人寄放各种材料及物件,凡强行寄放的,学校有权作出处理,并追究寄放人的责任。

8、水、电、木工房内的所有废旧材料、物件、桌椅等,均属学校所有,一切处理权在于学校,其他任何个人无权私分处理,违者按正品的价格赔偿。

 

(十四)食堂校产管理规定

1、食堂校产包括所属房屋及内部装备设施(包括餐橱具,水电设施,机电设备),各餐厅负责同志负总责,各餐厅必须配兼职物管员,并报学校总务处。

2、全体食堂人员爱护食堂装备设施,按操作规程使用机电装备,对各种装备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规定摆放整齐,发现数量减少或损坏及时报告。责任人必须酌情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3、食堂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本食堂装备设施带出食堂,一经发现,予以罚款,不得将食堂装备设施转借他人,如发现转借除责令追回外,还将处以罚款,造成损失,借出人按价赔偿。

4、食堂人员要节约用水、用电,对招待餐厅和教工餐厅的空调和学校餐厅的电风扇,按规定时间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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