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教育科研的基本理念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这一基本理念的基本内涵是:第一,以实践价值作为理论研究的价值导向,重视理论研究对教育实践的指导作用,反对纯抽象的、缺乏实践取向的理论建构。第二,强调对教育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和梳理,明确对实际经验的抽象化和系统化的重视。第三,强调教育实践以科学的理论为依托,实践科学的教育和教学,尊重和把握教育规律,提高教育效率,成就教育的专门化。
实证精神
教育科研的主要任务是服务于实践,即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这一点决定了教育科研必须确立实证的原则,即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突出勇于探索真理的科学精神,尊重客观事实,深入调查研究,在掌握大量的事实根据的基础上,总结分析或概括、发现或验证教育规律。
教师为主体
传统的教育科研把教育工作者区分为“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生硬地割裂了理论和实践、经验与理性的关系。这也就意味着,教师是研究的客体,是研究的对象,教师是教育理论的验证者或消费者,而不是生产者、创造者。实践证明,区分“教育理论工作者”和“教育实践工作者”没有任何道理,而且有很大的害处。教育理论不可能脱离教育实践而凭空“创造”,科学、合理、高效的教育实践也不能脱离教育理论的指导而得以实现。因此,现代教育科研把“教师为主体”确立为一种基本理念。
作为一种理念,“教师为主体”有很多内涵。其一,从教育科研活动的主客体关系来说,广大教师是以主体身份参与的,而不只是作为研究的对象或“客体”存在;其二,从理论和实践的关系上看,教师的实践及其经验是教育理论的源泉,教育理论担负着验证教育经验合理性的责任;第三,教师是教育理论的最后实践者、验证者,教育理论在教师的实践过程中得到充实、丰富和发展,因此教师是教育理念的创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