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身份信息。
(2)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特别注意除扬州市职业大学2015年应届全日制专科师范类毕业生应选择 “扬州职业大学教务处师范科”为确认点,其余所有申请人分国考人员和省考过渡人员选择正确确认点。
(4)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注册成功”。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打印申请表格、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5)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申请表。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需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现场确认前可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本人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6)申请人每次登录系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或关闭浏览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7)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org.cn),在“教师资格”栏目“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的“表格下载”中,可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照片粘贴页等。
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
(二)资格初审
国考通过和参加省考过渡的申请对象皆于4月22日—4月24日(上午8:30~11:45,下午1:45~5:00),将规定的证明材料提交至邗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办窗口(邗江中路328号 电话:0514—87896552)现场确认,逾期不能提供者不能参加下一阶段认定。国考通过和参加省考过渡的申请对象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明细如下:
1.国考通过人员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粘贴在材料袋上)。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正反打印、装订)。
(3)身份证、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凭人事关系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等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有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者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是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不能上网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2015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交本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其中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应届毕业生应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证明。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由当地公安部门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7)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8)粘贴相片页(按上面要求附照片1张)。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2.省考过渡人员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粘贴在材料袋上);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正反打印、装订);
(3)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凭人事关系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等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具有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者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是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不能上网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2015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交本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其中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应届毕业生应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证明。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由当地公安部门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7)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身份者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的招生考试说明和教育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已具有小学、初中等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资格证书原件;
(8)如果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还需要提供所申请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或相应免考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单科成绩合格证明,或申请人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个人成绩页面,由市级以上考务部门盖章认可);
(8)具有规定学历,已评聘申请学科一级教师及以上教师职务的在职初中、小学教师需提交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学校出具的任教情况证明(学校所属县、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9)粘贴相片页(按上面要求附照片1张)。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三)省考过渡人员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1.测试对象
除下列人员外,所有参加省考过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均须参加以说课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①驻扬高校2015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②申请的学科与毕业专业相吻合的2015年以前毕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毕业专业名称中须有“教育”或“师范”字样或其它有效证明)和全日制教育硕士;
③具有规定学历,已评聘一级教师及以上教师职务的在职初中、小学教师(所评聘职称、任教经历须与申请学科一致)。
2.测试安排
①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及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于4月29日前在邗江教育网(http://www.hjjy.cn/)公布。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须缴纳测试费120元。
②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公布后,参加人员名单由受理机构统一公布。
(四)体格检查
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对象和免于测试对象都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工作安排于教学能力测试结束一周内公布在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