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阿长与<山海经>》中省略号和句号的连用似乎不太规范,能否解释一下?
答:《阿长与<山海经>》中的省略号和句号连用,有以下句子:
(1)睡在枕上,看着红包,想到明天买来的小鼓,刀枪,泥人,糖菩萨……。然而她进来,又将一个福橘放在床头了。
(2)她又拿起那橘子来在我的眼前摇了两摇,“那么,一年到头,顺顺流流……。”
(3)“阿妈,恭喜恭喜……。”
(4)她教给我的道理还很多,例如说人死了,不该说死掉,必须说“老掉了”;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饭粒落在地上,必须拣起来,最好是吃下去;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此外,现在大抵忘却了,只有元旦的古怪仪式记得最清楚。
(5)煮饭老妈子从此就骇破了胆,后来一提起,还是立刻面如土色,自己轻轻地拍着胸脯道:“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
这里的省略号后面都加了句号。根据我们的日常阅读经验,省略号后面加句号的情况确实比较少见,所以谈这个问题,需要把视野放宽一些。
首先,从标点符号用法规范说起。新式标点不是我国传统所有,而是在现代文学早期随着白话作品的兴起才逐步推广的,换句话说,当时还没有形成现在的标点符号用法“规范”。鲁迅先生是第一批积极使用并推广新式标点符号的作家,他在《狂人日记》《孔乙己》《药》中成功地使用了一套标点符号,极大地提高了白话文的表现力,引起了广泛的影响。正是在以鲁迅为代表的一批知识分子的努力下,新式标点的使用才蔚然成风,在此基础上标点符号的规范用法得到了逐步建立和完善。应该说,鲁迅作品中绝大部分标点符号的用法是符合现在的规范的,个别标点的用法(比如省略号后连着用句号)则是带有历史的痕迹,有其独特的价值,如果坚持用今天的“规范”来看待的话,显然是不恰当的。
那么,也许又会有老师问,作品在选入教材时是否可以修改这些今天看起来不太习惯的地方呢?
一般来说,文章选入教材当作课文,都需要根据现在的规范做出修改。这点可以从课文中的注释得到印证——课文题目下方的注释中标明“有改动”即表明编者对课文语句、字词、标点进行了适当修改。但是鲁迅的作品,又属于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从新中国语文教材的建设史来看,鲁迅作品在教材中经典化是一个历史习得,原则上对鲁迅作品特别是已经定型为课文的鲁迅作品不再改动,以保持其经典面貌。即便遇到一些现在看来不太习惯、甚至“不太规范”的字词也不随意改动,而是以注释的形式加以说明。例如上面的例句2中“那么,一年到头,顺顺流流”中的“顺顺流流”,这个词和现在的用法不太相符,编者没有在正文中将它改为“顺顺溜溜”,而是对其进行注解:“﹝顺顺流流﹞顺当。现在写作‘顺顺溜溜’。”所以,教材中鲁迅作品的标点问题也是同样的道理,即尽可能地保持原貌。
另外,要注意的是,省略号后面是不是一定不能加句号呢?答案是否定的。《标点符号用法》在“附录B(资料性附录)”中对此也是留有余地的:“省略号之后通常也不用点号……当省略号后还有别的话、省略的文字和后面的话不连续且有停顿时,应在省略号后用点号;当表示特定格式的成分虚缺时,省略号后可用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