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语教师验证| 初语教师验证|扬州教师验证|快速获积分| 宣传获积分 微信宣传得积分| 积分换VIP |积分来源
唐老师网站
唐老师网站提供免费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教学资源库服务。有希望合作者,请联系我们。 合作内容:1.资源共同开发、宣传、使用。2.网络与语文教学结合技术支持。3.宣传推荐学校、机构、个人及产品。4.为本站用户提供免费产品或服务。5.其他合作内容。

TOP

尊重学生的课堂“隐性”权利
2011-01-24 15:42:18 来源:唐老师网站 作者: 【 】 浏览:1667次 吐槽:0
最近浏览过的会员: (查看更多)

尊重学生的课堂“隐性”权利

季伟
    学生在课堂上接受义务教育的过程中,依据教育法规、教育原则、教育规律等享有一定的权利。学生的课 堂权利可分为显性和隐性两个层面。前者如课堂上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因其易于识别和定性而多 为人们关注,处理“侵权”也比较到位;后者因其相对微小不起眼而几乎无人注意并论及。比如,一位学生叙 述过这样一件事:我英语很差,但我很想学好它。一天上课,英语老师按顺序叫学生起来回答问题。就要轮到 我了,我很激动。虽然这次的问题我能回答出来,但还是有些紧张。可是,老师没有叫我,而是叫了我后面的 学生。我顿时无地自容,感到再也没有信心把英语学好了。直到现在,我见了英语就心烦,因为那次我受到了 深深的伤害。作为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课本应拥有较为均等的回答问题的机会,但是,这一课堂“隐性”权 利在学生明显应当享有时却被教师轻易剥夺了。
    学生的课堂“隐性”权利,除了较为均等的回答问题机会外,至少还包括以下数点:(1)学生与教师个性 相斥时也应受到尊重的权利。(2)学生成绩不排名次、座位不受歧视的权利。(3 )学生在课堂上被教师错怪 ,有接受公开道歉的权利。(4)学生有较为均等的上黑板的机会。(5)学生可以无条件地质疑纠错并有要求 教师及时予以答复的权利。(6)学生有要求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 不得随意调课的权利。(7)学生有课间不 做课堂作业、要求教师不拖课的权利。(8)学生有不因其他个别学生出错而遭受株连惩罚的权利。(9 )学生 有要求老师使用先进教学设备的权利。(10)学生有要求教师不人为提高教学要求和难度的权利。(11)学生 作出努力取得成绩有接受公正评价的权利。希望我们身边有意无意侵犯学生“隐性”权利的现象不再发生。
    本文推荐:李艳明(女,11岁,北京)
58
Tags:尊重 学生 课堂 隐性 权利 分享网友:admin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吐槽】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测试收费文章功能注意能用vip账号.. 下一篇师生和谐共振的实现

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图片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热门文章

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推荐文章

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相关文章

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贡献者排行榜(感谢“唐老师们”)

您正在浏览:尊重学生的课堂“隐性”权利 需要更多请站内搜索,还是没有请免费向我们索取。
唐老师网站**********************一线语文教师互动分享***************部编版统编语文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版权申明---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
本网大部分资源来源于会员上传,除本网组织的资源外,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立刻和本网联系并提供证据,本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
Copyright © 2009 - 2013 520yuwen.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05032846-1号
站长:唐桂荣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062号

本站与www.yz110.com同为“唐老师网站”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