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对有毒食品泛滥的文化反思

作者:邓晓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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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几年,有毒食品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甚至危害生命的事件不断发生,这些事件波及人们日常赖以为生的基础,如大米、白面、食油、盐、酱油、蔬菜、肉类、鱼、蛋品、酒……。最近又发生了残害婴儿的毒奶粉事件,震惊了整个世界。对这种现象的议论已经铺天盖地,人们惊呼:现在有什么还可以放心地吃?有人在追究主管部门的责任,有人在诅咒“不法分子”的黑良心,有人怪罪于“西方来的”拜金主义和物欲横流,呼吁恢复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很少有人反思一下,为什么全球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众多的国家都经历了困苦和磨难,却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卷入了几乎是全民造假的漩涡,一直造到广大老百姓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为什么一个历来标榜讲诚信、讲天理的民族,在今天已经成为世界上诚信度最低、最不可理喻的民族之一?为什么正是在“国学热”狂扫中国大地、孔子学院遍布世界各国的同时,借毒食品谋财害命的现象也开始四处泛滥,甚至连远在美国的猫狗也未能幸免?本文就是要来探讨一下这些问题。
  
  (一)
  
  只需简单的逻辑归纳就可以看出,在同等情况下使一件事情与其他事情不同的肯定是这件事自身固有的某些特点。中国作为后发展国家,目前正在奋起直追西方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现代化的道路,我们在诸多方面模仿西方,模仿得惟妙惟肖,甚至借助于后发优势,在一些数据上比西方发展得更快,在外在形象上比西方建设得更恢宏。然而,西方在几百年发展过程中做梦也不会想到、更不会发生的情况却在中国发生了,这就是上下联手、强强联合、系统地哄骗老百姓,为了赚钱而大规模地、明知会毒害国人的身体而为之;被揭露后,还用各种方式封锁消息,推诿责任,没有任何道德上的羞耻感和罪恶感。就以最近的毒奶粉事件来说,这么大的一件事情,介入的人员如此之多,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一个责任人由于感到自己罪孽深重而自杀的,甚至连向官方自首的都没有,人人都觉得自己特倒霉。我们不禁要问:中国人这是怎么啦?这些人还是人吗?他们的人性到哪里去了?不要以为这只是“极少数不法分子”干出来的事,应当反过来说,除了极少数坚持原则的人之外,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其实都有一种制造假象以解决某些实际问题的倾向,只不过有的还没有做出来,有的做出来了,但危害还没有这么大而已。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往往看到,只要有某种需要,中国人通常不在乎做假。例如近几年大学里面搞的“本科教学评估”,就是全体师生员工“为了学校的生存发展”而集体行动起来,公开造假。人们可以去调查一下看,一个大学里面有几个人可以置身事外?现在已经有人提出,大学造假比三鹿奶粉危害更大,它不只是毒害人的身体,而且毒害人的灵魂。不管毒害什么,造假害人这是共同的。高等学府里的知识分子尚且如此,把诚信不当一回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更何况一般老百姓了。为什么会这样?特别是,为什么在造假时没有任何道德上的良心谴责?我想这个问题恐怕不能不联系到我们文化中的某种基因来分析,否则只能是就事论事,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触及不到根本。
  我这样说,也许会引起一些人的反感,他们早就在说,不要把什么都归到文化上来,不要搞“文化决定论”。有人认为,文化本身就没有确切的定义,“文化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我不否认,一件事情的发生总是多因素的,在许多情况下是偶然的,如某个人或某些人的素质不高、品质邪恶,西方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引入中国所提供的大量犯罪的机缘,我们体制上的尚不完善、不健全,因而存在诸多的“漏洞”等等,都可以作为解释上述现象的根据。但多因素并不等于毫无规律性,当一件事情反复发生而找不到根治的办法时,当我们看到品质恶劣的人越来越多,市场经济提供的犯罪机缘越来越得不到扼制时,当体制上的漏洞补不胜补、犹如癌症时,我们就得反思一下更深层次的原因。这个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我们的文化,确切地说,是我们几千年流传下来的文化心理模式。
  请注意,我这里讲的是“文化心理模式”,而不是任何一种传统文化的命题或说法。的确,在我们的传统文化典籍中,从来没有一位思想家公开鼓吹要造假骗人、损人利己、以权谋私、谋财害命,就如鲁迅先生所说,写在纸上的历史,满本都是“仁义道德”。然而,只有着眼于这些纸面上的冠冕堂皇的词句底下的文化心理模式,我们才有可能像鲁迅的“狂人”那样,看出字里行间的“吃人”两个字来。更重要的是,当我们陶醉于中国文化字面上的那些冠冕堂皇的词句,以为这就代表着我们逝去了的美好的黄金时代,并企图唤回这些亡灵以拯救今天堕落了的世道人心时,我们无形之中已经中了传统文化心理模式的毒。国人不自觉地以传统文化心理模式应对当代全球化的新形势所导致的不适应甚至惨败,难道通过自觉地弘扬同一个传统文化心理模式就能够得到根本的改变吗?这不是缘木求鱼、甚至饮鸩止渴吗?在我看来,对传统文化的一味“弘扬”不但无补于世道人心,而且会使中国人的人心变得更虚伪、更无羞耻。当然,这需要证明。
  
  (二)
  
  证明一。中国传统文化的确讲诚信,“诚与天道”是儒家的基本原则。《中庸》讲:“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张载认为道德上的“诚明所知”远胜于科学上的“闻见小知”;《大学》里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止于至善”,而所谓“至善”就是“极尽天理,而无一毫人欲之私”,放弃人欲而合于天理,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最高道德境界了。所以,儒家讲的“诚”就是人心与天道合一,天道天理就是人的本心本性。正因为如此,所以儒家历来主张人性本善(尽管也有荀子等人的不同说法,如“性恶”、“非善非恶”等等,但那只是就人身上的动物性而言的,而不是就人身上的人性说的,对此我已在一些文章中作过辨析),只要人能够“返身而诚”,就可以“求放心”,回复本性。但问题是,一个人是否达到了天人合一的“诚”的境界,用什么来衡量呢?没有任何外部的标准,而只有内心的自我感觉和体验,这种体验是不可言传、只可意会的,而即使意会到了,也是无法确证的。程颐说:“吾学虽有授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的。”既然天理不能授受,那么你自己是否体贴到了天理,这只有天晓得了。而正是在这个里面,埋藏着极大的做假的空间。中国人的一切做假,都源于这种灵魂的造假,也就是造出一个“假诚”的灵魂来,这就是伪善。我曾经谈到过,伪善不一定是有意造假,也可以是无意识地造假〔1〕(即人格结构的伪善)。因为,一个人对自己的自我感觉常常处于某种自欺状态,而很难是客观的、真实的,而这种自欺的原因则可以是外在的利益或压力,也可以是自己对自己的高要求。至少,一个人是否真正做到了“无一毫人欲之私”,这是永远也确定不了的,不仅外人确定不了,而且连他自己也确定不了;但一个想要充当道德君子的人,几乎必然地要为自己的行为寻求“不为私利”的理由,只要能够在他人或自己面前交代得过去,他就能够俯仰无愧于天地了。而只要他有这种隐秘的意图,他几乎总可以找得到理由来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人只看见他想看见的东西。
  由于人内心的真诚只是一个主观自我感觉的问题,这就必然导致伪善的流行,这种情况儒家也注意到了。孔子早就说过:“乡愿,德之贼也”,乡愿就是伪善。孟子还专门为杜绝乡愿设计出了一套办法,这就是“返经”,即返回到先王的经典,类似于“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或“加强理论学习”。但这种办法之效果是很值得商榷的。因为,善恶虽然在人心中,人心却不能够判断自己的善恶,因为要能够判断善恶,必须这作判断的人心本身是善的才行,但这正是需要判断的。一个本来就被恶所腐蚀了的人心,他可以把自己所干的一切坏事都说成是善意的,并且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的一切行为都合乎古圣先贤的教导。所以我们判断一个人的善恶决不能凭他的自我感觉,甚至连他自己也不能判断,因为自我感觉是靠不住的、多变的,而且往往是受外部舆论影响的。一个自我感觉极好的人,如果长期受到周围人的批判和指责,也会怀疑起自己的自我感觉来,从而变得感觉自己有罪。而一个自我感觉并不很好的人,如果受到外人一致的称赞和阿谀奉承,也会飘飘然起来。这是因为真诚没有客观标准所导致的。所以中国人那么注意自己的“面子”,要让人家讲自己的好话,也不过是为了维持自己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心态,使自己总是觉得自己与天道一体,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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