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4期

文革“清队”时的一桩假案

作者:姜东平

字体: 【


  上世纪60年代末期,如果不是突遭变故,方淑云(化名。本文所有人物均隐其真实姓名——作者注)的家庭是令人羡慕的。她的爱人是长春某部的营级干部,夫妇俩育有一子一女,家境虽然算不上富裕,日子过得平淡无奇,可方淑云还是感到满足,她习惯了这种风平浪静、随遇而安的生活。就在她有了第三个孩子,怀孕8个月的时候,不幸的事情却突然发生了。
  
  风起于青萍之末
  
  1969年春节前夕,方淑云所在的驻军幼儿园,“清理阶级队伍”(以下简称“清队”)运动进入向党“交心”阶段,“清队”是文革开始以来政治运动的又一个高峰期。也是冤假错案最多的时期,由军工宣队掌舵,依靠群众办案是这次运动的基本特点,全党动员,全民参战,要对“阶级敌人”进行“稳、准、狠”地打击。向党“交心”其实是“人人过关”,每个人都要向毛主席“表忠心”,坦白历史,交代问题。方淑云有生以来第一次尝到了如坐针毡的滋味,因为她在这场运动中脱不了干系。
  事情还须回溯到山雨欲来的1965年。
  那年5月,方淑云带着两个孩子去了一次大连。目的是解决妹妹方淑贤和她未婚夫刘瑞元的感情纠纷。
  方淑贤和刘瑞元是大学同学,1962年,他们一同分配到工厂。一年后,二人先后由科室下车间劳动,当时方淑贤认为是刘没干好而影响了她。因此,对刘有了反感。按照厂里规定,大学毕业生在厂劳动实习一年后转正,但刘瑞元却因故延期半年。1964年,刘瑞元又受到团内警告处分。由于上述原因,加上兴趣爱好等方面的分歧,二人的感情逐渐疏远,同时方淑贤对本厂另一位大学同学宝清产生了感情。
  处在恋爱关系的矛盾之中的方淑贤写信告诉了姐姐。因为她从小和姐姐一起长大,感情远远胜过家庭其他成员。
  姐姐劝她尽早结束这种三角恋爱关系,放弃宝清而与刘瑞元重新和好。为此事,姐姐带着两个孩子于1965年5月来到大连,住了一个星期,主要是调解方淑贤和刘瑞元的关系,顺便来大连游玩。
  但是到了1966年春节前后,方淑贤与刘瑞元的关系就完全破裂了。
  同年6月,大连某厂文革运动日益深入,厂内互相贴出大字报,揭发和检举问题。刘瑞元借机给方淑贤贴了大字报,把她的一些话上纲为政治问题,捏造不少“罪证”。方淑贤把这些大字报的内容抄下来寄给姐姐。姐姐回信叫她正确对待群众运动,正确对待自己,同时出于姐妹感情,要她“针锋相对”,也给刘瑞元贴大字报。
  不久,车间利用刘瑞元的揭发,对方淑贤进行围攻、批斗,并拘留、威胁、限制她的一切行动,强迫她承认所有的问题,每天写材料到深夜。方淑贤一生中从未经历过这种场面,更受不了这种高压和委屈,曾经多次想到自杀,一死了之。但为了不给姐姐带来更大的影响,她还是想咬紧牙关挺过去,争取从宽处理,等运动结束后再说。因此,只要是大字报上或刘瑞元揭出来的问题她全部承认,并无限上纲,同时也进行了任意编造,与刘瑞元互相攻击陷害,写了大量材料。
  此后,姐妹间陆续通了几次信,传递有关信息。但是到了1968年底,姐妹间的联系彻底断绝。
  
  世味年来薄似纱
  
  1969年初清队开始后,方淑云感到压力很大。这种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认为瞒着组织给妹妹写信,内容里夹杂着私人报复的成分,采取的手法很不光彩,“是违背党的原则的”。特别是信的后面都写上了“看完烧掉”的字样,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怀有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事实上这些信件也没有被烧掉,反而被妹妹所在单位抄了出来,并被当做“证据”寄到了方淑云的单位。在姐妹之间的通信中,妹妹还寄来过两份交代材料,群众对妹妹所谓“反动言论”的揭发使方淑云心惊肉跳,如果妹妹问题的性质上升到了“敌我矛盾”,那么她岂不成了反革命的“帮凶”?为了争取主动,她把妹妹的来信交给了组织部门。另一种担心是剥削阶级的地主家庭出身,很可能成为运动的“重点”,因姊妹俩离家较早,对家庭状况不甚了解,很怕由于自己不知情而被误认为对组织有所隐瞒。
  然而,事情比她想像得还要可怕。由于她没有勇气把写给妹妹信的内容向群众讲出来,所以两次向党交心都没有被通过,在第三次大会上,她成了众矢之的。大家争先恐后地发言“帮助”她上纲上线,说她对毛主席不忠实、不热爱,“并把平时生活的情调,工作中的过错都说成是有意的,是本质问题”(方淑云1972年4月2日申诉信)。最令她感到震惊的是,有人带头喊起“打倒反革命分子方淑贤”,“打倒反革命分子刘瑞元”的口号,这种暗示意义她心里十分清楚,是在敦促她与妹妹“划清界限”。在大是在非面前,是没有亲情可言的。此时年关临近,她又怀有8个月的身孕,感到体力不支,思想防线处于崩溃状态。因此她只求能够顺利过关,早点结束这种难堪的场面。
  于是,她给主持会场的某干事递了个条子,请求向组织“个别交代”。某干事接过条子后宣布会议暂停。从这时起,方淑云即被告知不许回家,隔离审查,交代问题。
  这天晚上,方淑云向某干事“个别交代”了如何帮助妹妹出主意的过程。某干事却露出一脸不悦,说:“这个问题有什么好‘个别交代’的”。淑云说:“我认为这个问题最严重,因为我帮了不该帮的忙,犯了大错误”。某干事叫她好好想想,不要在信的问题上兜圈子,要把“应该交代”的问题交代出来。
  第二天吃过早饭,方淑云被通知去参加批斗大会,她心里忐忑不安,以为这一定是要批斗她了。但当她来到会场时,才知道是批斗本部直政处家属干事胡某某,对胡的“指控”是在1948年在浙江余姚县被敌人逮捕,判刑6个月。由于胡“贪生怕死,在敌人面前卑躬屈膝,自首变节,证据确凿”,因此在这次清队学习班上被作为重点批斗和打击对象。这次会上,对胡实施了“当场扣留,看管审查”,胡某某叫人反剪双臂押出了会场。
  批斗会结束后,某干事对方淑云讲:“党的政策历来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胡某某不老实交代问题,结果走上了‘从严’的道路,你要好好考虑一下你的问题”。方淑云实在想不起还有什么别的问题没有交代。林干事不耐烦地提示她说:“你说说‘大坏蛋’是怎么回事?”
  这一问使方淑云吃惊不小,她想起妹妹在信中提到的一件事:有人贴出大字报,说方淑云去大连时,她的儿子小石头曾喊过“XXX大坏蛋”的反动口号。思来想去,自己从未听到过,显然是有人恶意的捏造。因此她对某干事说,这不是我讲的,也没有听到孩子讲,不过妹妹在信中提到过这件事。
  某干事的语气咄咄逼人:“孩子的话反映大人的问题,你说到底是谁讲的?”方淑云坚称不知道。林干事又说:“你妹妹和刘瑞元他们是想走从宽道路的,他们把问题都交代出来了,并且揭发了你
  方淑云又是一惊:这不可能,“我们中间没有讲过任何政治方面的话题,也没有听到他们讲过这样的话。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揭发呢?”(方淑云1974年4月2日申诉信)

[2] [3] [4]

部编版语文 免费提供大量在线阅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