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抗战时期中国大国地位的确立

作者:潘泽庆

字体: 【


  中国作为4大国之一,领衔签署了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具有重要影响的《联合国家宣言》,这与中国战场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及中国人民进行的长期艰苦的抗战是密不可分的。这也是自1931年中国人民率先举起世界反法西斯侵略义旗后,中国首次以大国身份参与签署的有关国际事务的重要文件,它初步确立了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到了1943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形势日趋明朗。德、意、日法西斯侵略军在东、西方各主要战场被迫转入战略防御,同盟国则由战略防御开始转入战略反攻。随着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曙光的出现,战后世界安排问题逐步被提上同盟国的议事日程。虽然美、英、苏等国都从各自利益出发来规划战后世界的秩序,但有一点它们的认识却是相同的,即同盟国在战后应继续保持合作。在罗斯福看来,这种合作既要通过一个相应的国际组织,又要通过大国之间适当地划分势力范围。为此,罗斯福很想举行一个美、英、中、苏4大国首脑会议,与从未谋面的斯大林、蒋介石一起商讨有关战争和战后安排的问题。蒋介石非常欢迎罗斯福的提议,但斯大林因苏联并未处于对日战争状态,不愿参加讨论对日作战的会议,丘吉尔又反对中国过问欧洲事务,这样罗斯福最后决定,美、英、中3国首脑先举行会议,讨论远东问题,之后再举行美、英、苏3国首脑会议,以讨论欧洲及其他有关问题。
  1943年10月,美、英、苏3国外长在莫斯科举行会议,为3国首脑的会晤做准备。会议准备就成立战后国际组织问题发表一个《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美国国务卿赫尔认为,除美、英、苏3国外,还应将中国作为宣言的签字国。但英国外交大臣艾登对此持冷淡态度,苏联外长莫洛托夫则认为,既然中国外长没有参加会议,会议的宣言自然是3国宣言,不能将中国作为宣言的签字国。赫尔强调:“为了维护联合国家统一的精神,把中国包括在内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将在战争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大国排除在外,则对联合国家的统一将产生极为有害的心理效应”;而且“我国政府认为,中国在战争中已经作为4大国之一出现在世界舞台上,如果在宣言问题上由美、英、苏3国将其当面摒弃,那就极有可能在太平洋地区在军事和政治两个方面都引起极为不利的反应”。赫尔花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来做说服莫洛托夫的工作。美国方面之所以坚持将中国作为原始签字国,首先是因为其承认和重视中国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地位和作用,除此之外还同其对战后世界安排的构想有重要关系。
  美国认为,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老牌的殖民主义国家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和削弱,社会主义苏联的力量与日剧增,将成为战后同美国争夺霸权的唯一强劲对手。为了维持战后美国在中国和远东的优势地位并同苏联抗衡,进一步削弱英、法等老牌殖民主义国家在亚洲的势力范围,遏制可能东山再起的日本,美国需要一个稳定的、统一的、对其“友好”的中国。早在1943年3月,罗斯福在接见来访的英国外交大臣艾登时就指出:未来的国际组织(即后来的联合国)应有3个机构:其一是所有联合国家都有代表参加的全体代表大会;其二是由4大国代表组成的执行委员会,这一机构将决定一切重大问题,并拥有和行使联合国警察的权力;其三则是处于上述两个机构之间的咨询委员会。罗斯福还特别强调,在4大国中除美、英、苏外,还应有中国,“中国既不会侵略,也不会成为帝国主义,而将成为抵消苏联有用的平衡力量”。9月,罗斯福在同其挚友、副国务卿韦尔斯的谈话中又指出:“远东问题的关键是中国”,战后“美国的远东政策应以中美两国政府密切的工作关系为基础”。而蒋介石也在不同场合多次表示,不论战时还是战后,中国都愿意接受美国之领导。既是如此,赫尔的努力也就不难理解了。最后,英国和苏联方面同意中国作为原始签字国。10月27日,蒋介石及国民政府外交部分别致电中国驻苏大使傅秉常,授予其签字全权。
  10月30日,中、美、英、苏4国政府代表在莫斯科正式签署了4国《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宣言向全世界庄严宣告:4国将遵照《联合国家宣言》采取联合行动,继续对法西斯轴心国的战争,直到其无条件投降。另外,宣言还明确宣布:4国将在尽快可行的日期内,根据一切爱好和平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在新的国际组织成立之前,4国将彼此磋商,并在必要时与联合国家中其他国家磋商,以便代表国际社会采取共同行动。该宣言第一次正式宣告4大国一致赞成战后成立一个维护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组织,并已粗略地描绘出了未来国际组织的轮廓,从而迈出了创建联合国的关键一步。
  4国宣言是继《联合国家宣言》后,中国第二次以大国身份与美、英、苏共同签署的有关国际事务的重要文件,它使中国的大国地位得以进一步提高。中国参与签署4国宣言,表明中国对建立新的国际组织已正式承担义务,同时也就决定了中国将在其中处于特殊的地位。其后,中国一直以4大国之一的身份活跃在国际舞台上,并积极参与新的国际组织的创建工作,为联合国的成立作出了重要贡献。
  
  不平等条约的废除,使中国初步摆脱了近代以来所受的外交屈辱
  
  自1842年清政府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第一批不平等条约起,中国就进入了被外人称之为条约体系的时代,众多的不平等条约成了束缚、桎梏中国人民的沉重枷锁。废除不平等条约,则成为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所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但列强一直不愿放弃其在华特权。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一方面美、英等列强在中国的利益受到挑战,另一方面中国人民的艰苦抗战也逐渐赢得了世界人民的尊敬。由于中国的要求和对抗日本扩张的需要,美英两国多次表示愿与中国商讨取消领事裁判权问题,但一直没有采取实际行动。1941年4月,中国政府电令驻英大使郭泰祺回国途中顺访美国,向美国政府提请缔结中美平等条约,废除现有不平等条约。5月下旬,双方以换文形式达成协议,中方表示“忠实遵守国际信约”,美方承诺通过谈判“迅速地做到取消一切(在华)有特殊性质的权利”。7月上旬,英国亦与中国政府互换照会,表示愿根据平等互惠原则修改条约。但无论是美国还是英国,当时都无意在战争期间废止在华的各种特权,而是要等到恢复和平后再同中国解决此问题。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与美、英等国结成反法西斯统一战线,成为战时的同盟国。各有关国家若在中国继续保持各种特权,显然与战时的国家关系格格不入。也就是说,同盟国成员中在中国拥有的各种特权,此时在法理上已完全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因此,废除对中国的不平等条约,重新调整中国与其他盟国之间的双边关系便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在此形势下,美、英两国政府于1942年4月开始就废除对华不平等条约问题进行商议,并约定在此问题上两国采取平行行动。
  1942年8月,美国向英国通报,准备着手与中国举行谈判,废除治外法权等在华特权,改订新约。英国表示同意并准备采取一致行动。10月9日,美、英两国将其决定正式通知中国政府。10日下午,蒋介石向全国宣布了美、英即将放弃在华不平等条约的消息。中国各界对此消息普遍表示欢迎。10月下旬,中国政府接到美、英两国的新约草案后,即开始分别与两国进行谈判。
  中美两国的谈判比较顺利。12月18日,美国政府向中国提交照会,认为两国对条约草案及所附条文,认识已趋一致,建议于1943年1月1日在华盛顿正式签署条约和换文,中国表示赞同。然而中英两国的谈判较为艰难,主要是在九龙租借地(即新界)问题上意见相左。英方拒绝讨论归还九龙租借地问题,并声明废除其在华特权并不包括将香港交还中国。中国方面要求先行收回九龙,以为将来解决香港问题之基础。双方虽多次谈判,但在此问题上始终没能达成协议。由于美、英两国有约在先(同时与中国订立新约),中英谈判没有结束,中美新约的签订也就被拖了下来。为不致影响新约的签订,中方最后作出让步,暂时放弃收回九龙的要求,同时提出对英国拒绝讨论归还九龙表示不满,并保留将来再提出这一问题的权利。
  

[1] [3] [4]

部编版语文 免费提供大量在线阅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