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中共第一个中央级纪检机构诞生始末

作者:王 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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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代表会议一致提出要给俱乐部的负责人每月200光洋的薪饷。可李立三、刘少奇坚决不同意,硬是只拿与俱乐部职员一样的生活费15元,同工人保持相同的水平。他们这种全心全意为工人谋利益的精神,受到工人们的高度赞扬。
  1925年6月至1926年9月开展的省港大罢工中,罢工领导人苏兆征等也十分重视拒腐防变问题。随着罢工的继续,特别是采取封锁港澳等斗争手段后,省港罢工委员会各级机构和公务人员经常要处理大量的钱、财、物。能否保证领导机构公正廉洁,这关系到能否团结罢工工人、戳破敌人谣言、坚持罢工取得胜利的重要条件。为此,省港罢工委员会采取了应对措施。在运动中逐步建立和强化监督机制,成立罢工工人代表大会,按罢工工人数进行普选,每50人选出一名代表,共800余人,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和监督机关。成立罢工工人纠察队,防止罢工工人内部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利用机关报《工人之路》特刊对所属各机构进行舆论监督,或揭发贪污舞弊不良行为,或褒扬廉洁奉公的高尚举动。对贪污腐化者以行政处分和刑事制裁相结合。省港大罢工中的拒腐防变斗争,有力地保证了罢工的胜利进行。
  针对党员质量问题的严重性,中共中央于1926年8月发出了一个通告,即《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中央扩大会议通告。这是中国共产党发布的第一个反贪污腐化的文件。此文件发布于1926年7月12日至18日在上海召开的第三次中央执委会扩大会议后,时间是8月4日。通告主要是针对当时少数党员中的“贪官污吏化”倾向发出的,通告指出:“在这革命潮流仍在高涨的时候,许多投机腐败分子,均会跑在革命的队伍中来,一个革命的党若是容留这些分子在内,必定会使他的党陷入腐化,不但不能执行革命的工作,且将为群众所厌弃。所以应该很坚决地清洗这些不良分子,和这些不良倾向奋斗。才能巩固我们的营垒,才能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威望。”从通告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我们党当时对党员质量问题尤其是贪污腐化问题是引起了重视的,是敢于揭露并认真地坚决地加以清除的,决不姑息养奸。这个通告不仅深刻地分析了贪污腐化分子的危害因素,还表明了坚定的斗争立场和方针。此通告发布后,各地加强了对党员的教育,对党组织进行了整顿,对党的雇佣劳动化贪官污吏化分子进行了坚决清除,提高了党在群众中的威望,有力地推动了大革命的胜利发展。
  1926年12月下旬,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秘书长的刘少奇,针对当时一些工会组织工会干部的问题,在武汉撰写了《工会基本组织》、《工会代表会》和《工会经济问题》3篇工会论著,疾呼加强工会组织的纯洁工作。
  中共在部分地区开展的廉政建设,采取的整治措施,并没有完全改变党内缺乏监督、党员质量问题的状况。由于随着大革命高潮的到来,中央忙于应对,在党员数量成千上万地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各地党组织不免混进了一些投机分子,社会上的投机分子,甚至大商人、反动政客和拥有重兵的高级军官都来敲C·P(即中共)的门。党内缺乏监督,党的领导人独断专行,党的组织中混进一些不纯分子,因而广大党员亟盼能加强党内监督,纯洁党的队伍。
  列宁领导下的苏联共产党(布)设立监察委员会的成功经验,对年轻的中国共产党是个启示。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共产国际(即第三国际)是在列宁倡导下于1919年成立起来的各国共产党的国际联合组织,中国共产党是在共产国际帮助下以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为榜样建立起来的,相当长时间内又受共产国际及联共(布)的指导。联共(布)设立监察委员会是列宁在1920年9月召开的苏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十月革命后,由于苏共处于执政地位。一些经不起考验的党员骄傲自满,争权夺利,追求享受,一些投机分子混进了革命队伍。面对一个贫穷而布满创伤的大国,如何才能做到群策群力,发扬民主作风,驾驭庞大的政权机构,初执政的苏联共产党面临着一个新问题。因而列宁提出建立监察委员会的建议。
  在列宁看来,一个党没有民主集中制作保证,没有有效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察制度为保障,仅靠个别领袖个人素质来维持的状况。是不可能长期存在下去的。因此,不仅要提高领导个人品质修养来实现领导者的自我约束,更主要的是通过加强党内监察机关的权力,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强有力的监察系统,形成相互制约的以监察权力为核心的党内权力制约机制,来加大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物的监督力度,形成权力相对平衡的稳定的党的领导集体。只有实行中央和地方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的党的这种监察体制,才能保证党能够受到切实有效的监督,从而有利于党的集体领导原则的贯彻和党内民主生活的正常化,防止个别领导人的独断专行。
  实践证明,联共(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发挥的作用是明显的,有了监察机关的监督,党内的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民主风气蔚然成风。
  从中共五大后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与苏共党章规定的监察委员会的内容看,有很多相同之处。
  
  中央监察委员会诞生的经过
  
  1926年7月,国民革命军在广州誓师北伐。英勇的北伐军一路势如破竹,打醴陵,克长沙,攻汀泗桥、贺胜桥,于10月上句占领武汉三镇。随即,在广州的国民政府北迁武汉办公,次年春,中共中央也从上海西迁武汉办公,武汉成为大革命中心。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反革命政变,向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举起了屠刀。革命者的鲜血流成河,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局部失败。在革命面临严重危机的紧要关头,中国共产党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于4月27日至5月9日在武汉召开了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这次大会上,选出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为加强集体领导,会上成立了中央政治局,成立了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并第一次成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监察委员会是与会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曾出席中共五大的代表陆定一回忆:在革命受挫的情况下,首先必须纯洁党的队伍,严格党的纪律,加强党的团结,增强党的战斗力。为此,迫切要求成立党的监察机构,用严明的党纪维护党的集中与统一。经过公开选举,王荷波等10名代表被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委员有7名,他们是:王荷波、张佐臣、许伯吴、杨褒安、刘峻山、周振声、蔡以忱;候补委员3名。他们是:杨培森、萧石月、阮啸仙。王荷波为主席,杨匏安为副主席。
  监委会成员成分中以工人出身的为主,具有丰富的领导工运的经验,占了五分之三,有6人。他们是:王荷波,1882年生,山西太原人;1916年起在津浦铁路镇机厂做钳工,1921年组建镇机厂工会,任会长:1922年加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北方分部,先后参与组建浦口铁路工会、徐州铁路工会、济南铁路工会、天津铁路工会;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许伯昊,1889年生,湖北应城人;早年半工半读,毕业于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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