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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第一个中央级纪检机构诞生始末

作者:王 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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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7年4月底至5月上旬,在武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中央级纪律检查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诞生。之后这一机构便在中央延续至今,党的监察制度成为根本制度固定下来。中央监察组织的建立,监察制度的执行,犹如一柄高悬的利剑,使党内的消极腐败现象得到遏制,勤政廉洁的正气得到褒扬,纯洁了党的组织,健全了党的机构。中共五大上诞生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内监督检查制度具有奠基性的意义。
  
  中央监察委员会产生的历史背景
  
  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诞生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中国共产党创建之初,由于党内民主不健全,也由于在迅猛发展的革命形势下十分重视党员的发展工作,而忽略了党员的质量问题。以致不免产生中央领导人独断专行的问题,不免混进一些不纯分子。这些人人数虽少,但严重影响着党的声誉。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组织的党内监督是个问题,中央领导和广大党员都亟盼着解决这个问题。苏联共产党设立监察委员会的经验,也引起了中共中央的注意。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7月成立至1925年的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对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很好的认识。党的二大制定的我党第一个党章中。虽然明确提出了“少数服从多数”,但由于受国内斗争条件的限制和国际共运领导体制的影响,这个问题仍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三大、四大基本上延用了二大的做法。纵观一大至四大,我们党的中央级领导方式基本上采取“委员”制,授于委员及委员长以极大的权威,尤其是到五大前,这种家长制的工作方式和作风达到巅峰。在组织上。中央委员会常年只有两三个委员在主持工作,其他委员都分派到各地,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只有一个中央委员主持工作、发号施令,这个委员就是陈独秀。作为委员长、总书记的陈独秀自恃年长,资格老,在党内独断专行,以致其右倾错误愈演愈烈,在五大召开前已在党中央领导机关中占据了统治地位。陈独秀在中共五大的报告中也谈到这个问题,他说,党在组织工作上的主要问题是:党中央机关很不健全,仅有9个中央委员,还不能经常在一起工作。经常在中央工作的只有两三个人,有时甚至只剩下一个人。他说:“这样一来,中央自然而然就产生了独裁。”从陈独秀的讲话不难看出,他是在推卸中央产生独裁的责任。强调客观因素,但毕竟他承认了中央存在的独裁现象。
  我党初创时期,因为人数少,十分重视党员的发展工作,讲求数量。一大后面临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尽快健全中央的组织机构和各地党组织的发展工作。一大召开时的1921年7月底,全国党员只有57人,考虑到党员人数少和地方组织尚不健全的情况,决定暂时不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只设中央局作为中央的临时领导机构。至1922年7月中共二大召开前,直属中央局的地方组织已有武汉区执委、湘区执委、广东区执委、上海地委、北京地委、济南独立组等。党员发展到195名。到1923年6月中共三大召开前,我党党员数量仍不多,全国共计才420名。至1925年1月中共四大召开前,党员人数发展到994人。
  纵观一大至四大这3年半时间。我党党员人数的发展状况,从一大的57人发展到994人,这个发展速度是不快的,与当时蓬勃发展的国共合作的大革命是很不相适应的。这个问题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1925年1月召开的中共四大的中心议题,就是如何加强党对日益高涨的国民革命运动的领导,以及在宣传工作、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方面如何迎接大革命的高潮。会议确定党的组织路线是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党的组织,使党群众化。大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党的组织,加强党的建设,要求必须扩大党的数量。在五州运动中,中共党组织有了很大发展。到1925年9月,党员人数由年初的994人发展到3164人,8个月的时间翻了一番半,不少原来没有党组织的地方,如云南、广西、安徽、福建等地都建立了党组织。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执行委员会会议,会议指出。对于当前的中国革命,党肩负着历史上有极大意义的责任。为此“第一便要扩大自己的党”。到1926年7月,中共党员发展到18526人。比1925年9月的3164人又翻了两番多。随着1926年7月正式开始的北伐战争,中共党员发展更快,至1927年4月底中共五大开会前,党员人数已达到57967人,又比10个月前的18526人翻了一番半。
  从一大至五大前我党党员数量的发展状况,我们可以看到,前三四年的发展是缓慢的,自1925年“五卅”运动后就迅猛发展,至北伐战争时期更达到高潮。这时党内人士惊喜的看到,党所期望的党员数量的发展十分令人满意;但同时也看到,在我党党员数量突飞猛进时,质量却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些党组织在发展党员中忽视了对要求入党人员的考察和教育,有的地方甚至突击发展,成批量发展。这就造成了党员数量增加而质量却成问题的现象,使得一些投机分子乘机混入党内,继而发生侵吞公款、化公为私等贪污行为,败坏了党在群众中的威望。
  其实,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注意到党内监督问题,我党在一大上制定的第一个纲领中就谈到监督问题,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中,均设“纪律”一章,强调党的纪律。并于1924年11月1日的《中央通告第二十一号》中,强调加强党的组织观念和汇报工作。于1926年2月13日的《中央通告第七十七号》中,强调各级党组织必须按时按要求向中央作工作报告。
  我党建党初期,中央和地方没有设置专门的党内监督机构,党内监督权为中央及地方各级执行委员会直接行使,但党内的监督工作仍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而有所进行。李立三、刘少奇领导的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就有这方面的实践。他们在领导工运中,为了防止和清除腐败现象,保持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从一开始就特别注意思想教育T作。1922年9月安源路矿工人罢工取得胜利后,俱乐部有少数职员渐渐养成一种官僚绅士的态度,对工人的态度和说话十分做慢,以权谋私违反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种现象,李立三等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为了使俱乐部能够忠实地为工人阶级的利益服务,防止个人牟取私利,俱乐部制定了一系列完备的规章制度,不管是谁,如果违反了制度,都会依章制裁。当时有一个股的经理陈枚生欠公款千余元,被发现并经查实后,俱乐部代表会议便依章作出将陈的房屋、用具封存,限期缴还公款,免除其经理职务的处分决定。
  安源工运中廉政建设的另一个特色是领导者模范地遵守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率先垂范。李立兰、刘少奇等工运领导人始终是以普通老百姓的:身份和甘当小学生的态度,和工人群众打成一片,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时时处处关心群众的疾苦,同工人群众一样过着清贫的生活。罢工胜利后,工人普遍增加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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