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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4年第3期

论人的精神

作者:S.拉达克里希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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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觉与理性
  
  我对前一段中所提出问题的回答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柏拉图和商羯罗思想的影响。柏拉力和商羯罗对个别宗教的教义并不像对待宗教的核心问题那样十分关心。今天,我们的烦恼与北极星的实在性和圣经的不谬性没有多大关系,甚至与基督或克里希那哪一个是神以及是否有天启等问题也无关系。所有这些问题都已经改变了它们的意义,并且仅仅依赖着惟一的一个问题——在自然现象和戏剧性的历史事件的背后是否存在着一种不可见的精神力量,宇宙有没有意义,宇宙是神还是偶然的现象?柏拉图和商羯罗吸引我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在调和他们论点的严密性与作为文学的真正灵魂的广泛流传性方面都是艺术大师。有的时候,哲学家需要记住兰道(landor)的告诫:“像泉水一样清晰的作家看起来不像他们实际那样深刻,而混浊的池水却显得最深。”
  无论东方或西方的唯心主义传统都主张人内部精神的至高性。纯粹的肉体愿望和感情,冲动和本能,以至理智和意志都不能耗尽人的本性。精神状态乃是人的最基本的尊严和自由的源泉。这是一种在把理性、感觉和意志区分开来之前就出现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意识形成了一种不可分割的统一。精神就是我们的分离的意志存在的前提、界线和发展的目标。即使在后天理智意识中人保持独立状态,活动于自己存在的场所,但是当精神完全作为心思而起作用时,人就能够直觉到他与永恒者的统一,并且能够认识到他与现象的颤动帷幕背后的那种存在的关系和对这种存在的依赖性。
  在宗教的语汇中这个基本的真理可以叫作内在的“逻各斯”。在人的内部存在着神的影像,存在着对一切伟大和神圣事物永恒的渴望。人灵魂的价值是不为地球所限制的,而是属于那个人通过修行或抛弃私欲所能上升到的永恒世界。人能够超越低级动物中那种弱肉强食的陈腐法则,并且接受一种能够拯救他的生命的原则。当他为了响应良心的命令而抛弃一切,达到永灭的时候,他就能感触到无限,保持永恒的状态并享受一种与神的亲缘关系。在人的灵魂的中心存在着一种东西,一种火花,这种火花“与神相近到完全同一的地步,而不仅仅是与神的结合”(伊克哈特语)。
  证悟精神或感知真正的价值被称为直觉,它既不属于时间和空间的事物,也不属于一般的思想。在直觉证悟中也像在感觉行为或反省思想中一样,有一种实在的控制力量。直觉的对象只能被我们所认识,而不能由我们所创造。这些对象也不是证悟行为本身所产生的。
  我们的时代是以理性主义和思想启蒙而感到骄傲的时代。但是,任何健全的理性主义都会认识到直觉是必需的。圣·托马斯讲:“有关信仰的文章是不能用论证来证明的。最终真理是我们衡量一切其他相对真理的标准,它只能被体验,而不能被论证。”(2)虽然笛卡儿是一个彻底的理性主义者和赞美几何学方法的人,但是他也运用直觉的原则。他运用怀疑的手段使思想从谬误和偏见中解放出来,并且主张我们只能承认那些在思想中清楚明白地出现而排除一切怀疑的东西;只有这个时候,他才发现在他对他本身(作为一个有思想的存在)的认识中什么东西是清楚明白的。这种东西是超越一切怀疑的,不证自明的,不依赖任何他物的。笛卡儿把感觉、想象和三段式推理与直觉区分开来,他给直觉下的定义是“一种在清晰而聚精会神的头脑中的不容置疑的概念,它出自于灵性或理智。由于直觉比较简明,所以它比演绎法更为可靠”。直觉所把握的真理是不证自明的,而其他的训练,即笛卡儿所谓的方法都必须把我们心思的视觉引向真正的对象,以使我们的心思能“看到”这个对象。我们的心思并不是“实在”的创造力,而只是“实在”的接受力;就这方面而言,我们必须习惯于与“实在”相接触,通过感觉向外,通过直觉向内,并通过理智手段来解释和理解“实在”。逻辑的证明不是自我圆满的。某种“在它之前的”原则构成了对它的限制。我们并不涉及心理学上的“居先”。一个人心思中的时间先后次序可以追溯到社会传统和民族的记忆力,而某些定理却是根据经验而预先设想的,它们既不能被证明,也不能被反驳。这些不能证明的最初原理只能通过直觉来认识。我们意识到事物有机的整体性,只是当理性认识是抽象的和象征性的时候。此外,我们对更高级“实在”的认识是不充分的。具有分析能力的理智不能使我们充分地理解狂热的爱和圣洁的美。
  不幸的是,人们常常把强调直觉与反理性主义混淆在一起。抹煞理智的直觉是毫无用处的。理智和直觉不仅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柏拉图对这个问题的论述是很典型的。他在《论集》(2II)中说,我们在极乐的直觉中认识到美的本质,这可谓是哲学家推敲探索的至高点。同样在《理想国》(vii和viii)一篇中,柏拉图说,我们可以通过理智来认识形式的世界,尽管他很清楚这种认识并不是单纯借助理智。(3)直觉虽然不与理智相对立,但是又超越于理智。由于直觉是整个人对“实在”的反应,因此它也包含着理智活动。直觉所把握的真理是通过理解活动引导出来的,并且转化为可以理解的语言。虽然要清楚地理解这些真理,只有那些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证悟到它们的人来说才是可能的。直觉不是独立的,而是明显地依赖于思维,存在于我们的思维性质之中。它可以能动地同思想一起发展,并且能够透过认识的概念内容而达到其内中有生命的“实在”。直觉是长期艰苦研究和分析的结果,因为它虽然由推理过程而产生并伴随推理过程而发展,但是它又高于推论过程。
  直觉不能用来作为那些理智既不能也不愿意证明的原则的代用品。它也不是狂热者或跳舞的托钵僧的那种模糊的感情或病态的幻觉。直觉支持理智,正像整体支持部分,思想的创造源泉支持它所创造的,多少在自动起作用的某种范畴一样。逻辑思维是心思具体生活中的一种特殊功能,因而也必然是更大经验的一部分。如果它作为心思全部生活的构成部分,那么它就变成了康德所说的“幻想能力”。人灵魂的各种能力并没有被任何不可通过的壁障相互分割开。它们相互交流、限制、支持,并且相互控制。梵文词“整体证悟”(Samyagdarsána)向我们表明它与神秘的幻象、梦境和出神状态是多么不同。
  仅仅因为直觉的出现对于证悟者来说是无疑的或者偶然也被许多人所分享,尚不能说直觉的出现都是真实的。主观上的相信不同于逻辑上的必然性,因为它的正确性只在于不怀疑。即使当对象是想象出来的时候,这种相信感也会出现;当想象出来的对象被当成真实事物时,它们所引起的感觉和看法相当强烈有力,以至于像真实事物所引起的一样。宗教可以满足于那种能够充分培养精神生活的确信感,而哲学的兴趣在于探索所相信的事物是否有充分的根据。
  直觉也像观察和思维能力那样需要有较深的修养。我们能够通过道德提高的过程实现精神的各种潜在可能性,这种道德的提高可以逐步使灵魂与各种看不见的“实在”相和谐。普罗提诺(Plotinus)告诉我们,达到这个目标所经历的道路是长期而艰难的,首先经过公民美德的领域,然后进行纯化修炼,最后进行能够达到启明的冥思。印度思想要求我们从感觉生活和推理思维中脱身出来以服从于最深的自我,在这种自我中我们能够直接与“实在”相接触。为了更好地认识,我们应当变成另外一种样子,我们的思想和感觉也必须非常协调。直觉不仅是完善的认识,而且也是完美的生活。“自我”的净化和认识“实在”是同时进行的。只有本身是绝对真诚的人,才能认识到至高的“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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