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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管理规定
2012-09-04 17:14:29 来源:唐老师网站 作者: 【 】 浏览:1183次 吐槽: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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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器管理

(1)电工上岗操作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两人同时上岗,并做好安全保护措施。(2)每幢大楼走廊楼梯的灯由当天值日老师负责,教室内的灯由班主任负责,天亮灯灭,人走灯关。

(3)办公室空调冬天0度以下可以启用,夏天在30度以上可以启用。

(4)如果发现不按规定使用,通报批评违规处室或扣除先进班级的评比分,并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5)各办公室、宿舍禁止使用电炉、微波炉、电炒锅等。

(6)电工对全校用电线路、电器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用电。

2、水的管理

(1)师生发现使用的用水设施有漏水现象,应及时向总务处报修。

(2)经常教育师生员工养成节水习惯,随手关水龙头。

(3)消防设施每学期检查两次,发现问题要及时修理。

(4)师生饮用水保证清洁、卫生,总务处与供水商约定保证水质,并对饮水机定期进行消毒。

(5)水工对全校用水管道和供水设备定期检查,确保正常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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