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清情节和这类事件的区别。
(2)叙事作品中的各种事件脱胎于生活中的事件,但它是对后者的筛选、补充、改造和组合的结果,是作为情节的有机组成部分彼此联系的。不能简单地把它等同于情节,二者具有不同的品格。
(3)但二者也有联系,情节是在故事基础上形成的,是对故事组织构造的结果。
8.在故事情节的发展中,从属事件和中心事件的相互关系:
(1)中心事件处于情节发展的中轴线上,是推动故事情节向前发展的必要环节。
(2)从属事件一般对故事情节的发展不起推动作用,不是故事情节向前发展中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只对介绍人物、交待场景、塑造形象、渲染气氛起一定作用,使故事的意义得以显现和丰富。
(3)二者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缺少了推动情节的中心单位,故事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就会被破坏;而缺少了塑造形象的从属事件,就会影响到故事的生动性、丰富性和深厚的意蕴
第六章 抒情性作品
主要内容:
1. 抒情的现实依据
2. 抒情话语与抒情方式
重点掌握:
1. 抒情性作品:是与叙事性作品相对而言的,是指那些以表现人的主体情感活动为主要目的的文学作品,通常包括抒情诗和抒情散文两大类。
2. 抒情动机:是指作家从事创作活动的内在需要或驱动力,它是与作家特定的主观愿望或目的需要相联系的,充满了复杂性。
3. 悖论:是指矛盾着的两个方面同时出现在语句中,致使表面上自相矛盾,却在更高的真实层面上表达出情感的复杂状态的一种抒情话语形式。
4. 作者与抒情主人公的关系:
抒情主体的个体建构影响着抒情作品的品质,作品中抒情主人所抒发的思想感情正式建立在抒情主体——作者的基础上,所以说,作者和抒情主人公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我们决不能断定作者就是抒情主人公。因为作者本身毕竟是现实世界中的人,而抒情主人公却出于虚拟的审美视界中。在审美的世界中,作者总会在更高的审美理想指导下去抒发作为艺术真实的至真、至善、至美的情感,即通过审美提炼后的情感。因此,处于创作状态、艺术世界中的创作者,以现实世界当中的作者的真正人格,或者说作品的艺术风格与作者的实际人格总是有差距的,不能将两者简单的统一起来,或断定二者之间有着必然的因果联系。(可以举中国古代的诗歌为例)
5. 作品中所使用的抒情话语方式:
(1) 比喻与象征
(2) 夸张与对比
(3) 悖论与反讽
(4) 反复与对偶
6. 分析作品中的情景交融方式:
(1)托物言志,借景抒情:在抒情性作品中,抒情者常常借具体可感的事物、景物传达出内心抽象的情感。
(2)情景交融,景情相生:抒情者在托物言志,借景抒情的创作过程中,总是追求一种更高级的情景关系——意境。借助作品中的实景和由实景引发出的虚景,抒情者与接受者进行着意味无穷的情感与思想的对话与交流。读者在更广阔的想象空间中获得了更为丰富、深刻的审美意蕴。
(可以举柳宗元的小品文或者宋词为例)
7. 抒情散文“形散神聚”的问题。
所谓“形散”,首先表现为文章选材广阔自由,散得开;其次,散还表现在写作笔法上的自由灵活。
所谓“神聚”,是指无论散文的选材、表达形式上多么自由,作为抒情性文学,它总是以意为主,意气贯通的。
8. 在抒情性作品中,作家怎样呈现其主体的心灵世界。
(1)通过情感经验与现实世界的联系。
(2)通过对现实世界感受的总结。
(3)抒发内心的情感感受。
7.中国古代中立言的抒情动机:
抒情者在抒发情感的同时,往往会领悟到鸟语花香、人生世事所传达的生命信息和意义。这样他们就会在赞美天地万物的所得中,通过抒情揭示出生活或客观世界所蕴含的深刻哲理,达到情与景的统一。这种对生活本质的解释往往伴随着作家深刻的理性思考,反映着作家的人生观和对自然与人生的独特感受,这样也便是作品具有某种立言的性质。
9. 情感在抒情性作品中的地位:
其一,情感包含人的主观感受、心理情绪、生命体验等丰富的内容。
其二,情感与人密切相关,是现实中的人的心灵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三,情感如果成为作家的表现对象,它便体现着抒情性作品题材的规定性。
第七章 文学风格及其流派
主要内容:
1. 文学风格的含义
2. 文学风格的命名
3. 文学风格的不同视野
4. 文学流派
重点掌握:
1. 文学风格:是指作家在其创作的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中所显示出来的创作个性。
2. 创作个性:是作家在生活实践和创作实践中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独特的个人气质、人格精神、艺术追求、审美情趣和艺术才能等精神特点的总合。
3. 时代风格:是指作家作品在思想和艺术上具有某一时代的特征,它是该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精神特点、审美要求和审美理想在作家作品中的表现。
4. 民族风格:文学上的民族风格,是某一民族的民族精神在作家作品中的表现,它是和该民族独特的社会生活内容、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审美心理相联系的,是该民族独特的审美要求、审美观念、审美理想和审美习惯在作家作品中的反映。
5. 地域风格:是某一地区的作家在创作上所形成的地方特色,它是某一地区的生活环境、风土人情、地域文化心理所形成的独特风貌在作家作品中的表现。
6. 流派风格:不同的作家虽然各有不同的风格,但是有些作家由于生活经历、思想以及艺术修养等的大致相似,或者彼此有所联系,互相影响而形成一个流派,他们往往在创作上有大致相近的倾向,或者在创作的某一方面有相同的倾向,这就是流派风格。
7. 文学流派:是指在一定历史时期里,一些在思想倾向上、审美追求、创作风格等方面相近或相似的作家自觉或不自觉地形成的文学派别。
8. 试述风格与创作个性的关系。
文学风格是指作家在其创作的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中所显示出来的创作个性。构成风格的要素很多,如题材、体裁、语言、结构、创作原则、艺术手法等,这些因素对构成作品的风格都有影响,但不是主导因素,主导因素是作家的创作个性,这些因素只有在创作个性的主导制约下,被创作个性所浸透才能构成作品的风格。
创作个性是作家在生活实践和创作实践中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独特的个性气质、人格精神、艺术追求、审美情趣和艺术才能等精神特点的总和。正是这些精神特点制约着作家的创作活动,制约着他观察生活、感受生活、认识生活和表现生活,制约着他怎样去建构一个为他所有而别人所无的独特的艺术世界,从而在这个艺术世界中凝聚他独特的审美素质,发挥他独特的审美创造力,呈现出与众不同的个人独特风貌。
一般说来,作家的个性气质、人格精神与创作个性是相对应的,作家的人格总会直接间接地体现在作品里。历来的文艺家、理论家大多认为风格是作家、艺术家人格的表现,“文如其人”、“风格即人”的说法是人们熟知并且认同的。但是,有时候作家的个人气质、人格精神又与创作个性不完全一致。
(1) 一般来说,对作家的人格评价,侧重于伦理道德、政治功利和社会实践方面,这种评价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