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6期

晚清首位外交使臣:美国人蒲安臣

作者:孙 倩 余育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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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表面上看,“使才难觅”是个问题,然而更重要的是,由于中西间的文化隔阂,清政府残留着天朝至尊意识,外国公使觐见清帝的礼仪问题一直拖而未决。遣使各国,如果按照西方礼仪行事,难免影响国内在这个问题上的谈判地位,使得维护清帝国至尊之体的最后一道屏障不攻自破。因此,当他们与蒲安臣接触时,似乎发现了回避这一矛盾的出路。这样做,一方面能使他们收到遣使出洋的实益,另一方面又可使他们避免中外礼仪方面的纠葛。正是这种如意算盘,使他们认为,“用中国人为使,诚不免为难;用外国人为使,则概不为难。”
  此时,正好蒲安臣卸任驻华公使,准备辞行。因他执行对清政府的合作政策,使清政府有好感,总理衙门为他举行了宴会。宴会上,总理衙门对蒲安臣决定离华深表遗憾,提出要他向条约国家阐述中国的难处,向他们转告中国已作出了迫切希望友好和进步的请求。对此,蒲安臣高兴地答应了。交谈之际,文祥说道:“你何不正式代表我们?”蒲安臣对这一建议,一笑置之。恭亲王奕问道,“你是否取道欧洲?”蒲安臣作了肯定的回答,亲王便请他斡旋于巴黎和伦敦的朝廷,尤其是后者。总是作为主要发言人的文祥,扩大了所做代表的性质,加了一句,“简言之,你将是我们的公使。”恭亲王奕插言:“假如一位公使可以服务于两个国家的话,那么我们很高兴你作为我们的使节。”并以开玩笑的口吻道:“你或许马上可以做我们的使臣!”随后,总理衙门大臣恭亲王奕具折上奏:“臣等因其来辞,款留优待。蒲安臣心甚感悦。自言嗣后遇有与各国不平之事,伊必十分出力,即如中国派伊为使相同。”
  在中国寻求、蒲安臣甘愿的情况下,“蒲安臣使团”终于组织成功。恭亲王奕等人深恐英、法心中“不无疑虑”,便在使团中加入了英国人柏卓安(时任英国驻华使馆中文翻译)、法国人德善(曾于1866年随斌椿出外游历,时任职中国海关)。二人均“通晓汉语文,……兼可以笼络英法诸国”。柏卓安被任命为左协理,德善为右协理。同时,以记名海关道志刚及礼部郎中孙家谷二人,同任“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名位与蒲安臣完全相同。因此,在这个使团中,有三名“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颁发给蒲安臣木质汉、洋合璧之关防一颗,“以资取信各国”。出使时间以一年为限。
  另外,使团中还有中国的秘书和随员约30人,其中随行的译员,有同文馆英文学生德明(张德彝)、凤仪;俄文学生塔克什纳、桂荣;法文学生联芳、廷俊。此外还有随员亢廷镛、王抡秀、严士琦、庄椿龄、雷炳文、果庆瑞以及一些仆役等。
  外交关系中的尔虞我诈本身就很微妙复杂,而由一个外国人充当使臣,其中必然包含比通常外交活动更为复杂的内容,因此,清政府对蒲安臣的信任并不是无条件和无保留的。正是出于这种信任与疑忌的双重心理,清政府对蒲安臣的使命和权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奕在奏折中说明了蒲安臣的权限:“凡于中国有损之事,令其力为争阻;凡于中国有益之事,令其不遂应允,必须知会臣衙门复准,方能照行。在彼无可擅之权,在我有可收之益。倘若不能见效,即令辞归。”为此,总理衙门专门颁给蒲安臣八条训令,有两点最重要:第一,蒲安臣有训练中国所派随行人员的责任,使他们能“历练一切”,增长外交才干;第二,遇“有重大事情”,应先告知总理衙门,“再定准否”,不能擅自作决定。其余各节,则对礼节、外交人员待遇、关防使用的范围、出访期限、随行人员的外交待遇等问题,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这说明,清政府对这次遣使出访的安排,是相当细致和谨慎的。
  由上述可见,在任命蒲安臣为使团首脑的问题上,清政府其实是想维持它那点儿残存的至尊国体,而实际上恰恰伤害了自己的国体国格。
  
  一个促使中国外交礼仪现代化的美国人
  
  外交礼仪尚未议定,蒲安臣使团已迈出了国门,礼节问题首当其冲。对此,清政府以回避现实作权宜之计。最初,总理衙门并未打算给蒲安臣颁授国书,奕等人担忧,“中外礼节不同,若令亲递,诚恐将来不免流弊”。出任蒲安臣使团左协理的英国人柏卓安强调指出,外国彼此遣使,“以国书为凭,设令此典缺如,诚恐各国以礼意未通,于办理交涉事宜必多不便,转致蒲安臣临时无所措手足,诸多为难”。奕等人“细听其言,实近情理”,于是奏得国书,交由柏卓安转给蒲安臣。但总理衙门就礼仪问题对蒲安臣作了如下限定:
  一、英国条约第三款内载,代国秉权大员,觐大清皇上时,遇有碍于国体之礼,是不可行等语。此次中国所派之员,将来到各国时,似可暂无庸相见,或偶而相遇,亦望贵大臣转达,彼此概免行礼。候将来彼此议定,再行照办;
  二、每抵一国,即将国书由该处执政大员代递,且言明将来有约之国,如有国书,或由贵大臣赍回,或交往驻京各大臣转呈中国,亦即照此而行,庶乎礼节不致参差;
  三、如有欲照泰西礼优待者,贵大臣不能固却,即亦不为遥制,但务顺向各国预为言明,此系泰西之礼,与中国体制不同,因中国无论何时,国体总不应改,不必援照办理,不得不预为声明;
  四、凡有如中国禁地及一切妨碍国体之事,仍望贵大臣照中国体制,不必举行。
  西方外交礼仪本质意义在于维护和体现主权国家的平等,在形式上表现为对等,如互派外交使节,互设外交机构,互向对方国家元首呈递国书;君臣之礼非常简略,“进退不过三鞠躬而已,彼此立谈,无拜跪之文”。这种对等的外交礼仪,在现代欧洲已经形成了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是主权国家之间建立外交关系后必须遵循的外交形式。而在19世纪中叶以前的华夷体系中,遣使是单向性的,只有“万国来王”,没有中国遣使出洋觐见外国君主之例,同时清朝官员也只知中华礼仪,而不能容忍“夷人”违背中华礼仪。乾隆时代马嘎尔尼拒行跪拜礼而引起朝廷上下的震怒是可想而知的。然而,到了19世纪中后叶,随着国际体系和中国国际地位的变化,中华礼仪已不可能是至高无上的仪制了,它遭受到西方礼仪的巨大冲击。
  蒲安臣使团的第一站是美国。1868年2月5日使团从上海出发后,经日本横滨,渡太平洋,过旧金山,然后换乘火车到巴拿马,又改乘轮船到达太平洋西岸的纽约,历时3个多月,于6月2日抵达美国首都华盛顿。一到美国,蒲安臣就把总理衙门的规定抛到了脑后,一概按西方外交礼仪自行其是。
  按照国际惯例,各国虽然不反对非派遣国国籍的人充任使节,但一般不接受本国人作为派往本国的使节。连蒲安臣本人也曾为此忐忑不安。然而,美国政府却不顾这一惯例,破格接待了作为中国使臣的蒲安臣。并且在中国的觐见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总统约翰逊便以谅解清帝因年幼而不能亲受国书为名,接见了使团成员,收下国书,使使团得以成礼。在清政府最为关心的递交国书礼节问题上,使团从美国开始就采用了西方的鞠躬、握手为礼的仪制,而没有遵照总理衙门“候将来彼此议定礼节,再行照办”的训令。外国驻华公使“因即援以为例”,要求解决觐见问题,总理衙门虽“仍以礼节难之”,但却大感被动。
  在华盛顿,蒲安臣郑重其事地向美国总统亲自递交了中国第一份国书。“蒲使执所拟面陈之洋语述毕,华大臣即执伯理喜顿(president,总统)所拟之洋文向蒲使代述毕,即将国书递与伯理喜顿亲递展现,仍交华大臣卷起。旋由华大臣挨次指引谒见,伯理喜顿逐一执手问好,并言深愿帮助中国,愿中国与美国日益和睦等语。礼毕各散,复往拜其各执政大臣、国使,循各国旧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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