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8期

1949年新政协筹备纪事

作者:秦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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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8年,在人民解放战争取得节节胜利,中国革命进入新高潮的形势下,中共中央于4月30日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郑重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一号召迅速得到了在香港的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随后,中共自同年8月起,开始邀请和护送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北上解放区,并就筹备召开新政协问题同他们进行了商讨,很快达成了初步协议。
  
  新政协会议诸问题协议的达成
  
  1948年9月18日,当由香港北上解放区的第一批民主人士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蔡廷锴等已经起程但尚未到达之际,中共中央即致电东北局,要求在民主人士到达哈尔滨后,由高岗、洛甫、林枫代表东北局,征询他们对召开新政协会议的意见;与此同时,当北平民主人士符定一、吴晗、刘清扬等到达河北省平山县李家庄后,周恩来多次前去看望,听取他们对筹备召开新政协的意见。随后,周恩来根据自己以及中央统战部同在李家庄的民主人士的会商情况,拟定了一份《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的文件草案,经毛泽东审定后,于10月8日以中共中央名义电发东北局高岗、李富春,向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征求意见。
  中共在该文件草案中提出了关于召开新政协会议的初步建议:“提议由中共及赞成中共中央‘五一’口号第五项的各主要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们成立一个新政协的筹备会。”还在该文件草案后附了一份“提议邀请参加新政协的单位表”,其中党派单位10个,区域单位6个,军队单位6个,团体单位17个,共计39个。对此,中共表示:“所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单位是否适当,有无增加或减少,均请诸先生考虑见复。”
  上述文件发出一周后,中共中央再次致电高岗、李富春,进一步提出参加新政协的7个党派的代表名单:一、民革:李济深、蔡廷锴、何香凝等12人;二、民盟:沈钧儒、章伯钧、张东荪等15人;三、民进:马叙伦、王绍鏊等3人;四、农工党:彭泽民、邱哲等6人;五、救国会:史良、胡愈之等7人;六、民促:蔡廷锴等;七:民联:谭平山、陈铭枢等8人。中共中央要求高岗、李富春向各该党派在哈尔滨的5位代表谭平山、蔡廷锴、沈钧儒、章伯钧、王绍鏊“分别提出,征询他们的意见,并交换意见”。
  高岗、李富春于10月2l日同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蔡廷锴、王绍鏊、朱学范、高崇民等7人进行了首次会谈。当天,高、李二人即将会谈情况向中共中央作了汇报:“关于召集的原则问题”、“关于新政协由各党派、各方面共同组织筹备会负责召集”没有异议;关于筹备会的组成问题,如人数单位有不同的意见。
  为进一步听取各位民主人士的具体意见或建议,根据沈钧儒的提议,高岗、李富春于10月23日同他们进行了“分问题具体商谈”。他们提议增加“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将“平津教授”、“南洋华侨民主人士”二单位改为“全国教授”、“海外华侨民主人士”,将无党派民主人士单列一单位。
  当时,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大多尚在香港或正在北上解放区途中,沈钧儒等人希望中共能将《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文件草案转发香港,以征求在港民主人士的意见。于是中共中央很快于10月30日致电香港分局,着其即抄送在港的各党派人士,“并由潘汉年、连贯分访他们或邀请他们一起聚谈,征询他们意见”。
  中共中央在对沈钧儒、谭平山等人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后,很快于11月3日作出答复,同意增加“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平津教授”可改为“全国教授”,但仍以平津教授为主,因南方城市尚待解放;“南洋华侨民主人士”可改为“海外华侨民主人士”,但仍以南洋华侨为主,因南洋华侨响应“五一”号召者最广最多;在筹备单位中列入致公党,因致公党响应新政协最早;“社会贤达”以称“无党派民主人士”并作为一个单位为好。关于各单位人数,提议每单位至少1人,至多4人,其确定数目与人选由各单位提出,筹备会各单位协商定之。
  11月15日,高岗、李富春同沈钧儒、谭平山等人商谈上述答复,他们完全同意,并提出两点新建议:一、规定参加新政协的单位由中共及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代表共38个单位组成,每单位人数6名;二、如再有增加单位的提议,可随时协商,在筹备会中作正式决定。对此,中共中央很快于11月20日复电表示同意。
  与此同时,中共香港分局负责人方方、潘汉年、连贯于11月20日致电中央,报告其与在港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座谈情况及提出的意见:一、国民党集团内,如有赞同三反(反帝、反封、反官僚资本)并见诸于行动者,似应准其参加新政协。二、华侨民主人士中各层都有代表参加筹备会则更好。三、东北政治建设协会,可否作为一个单位参加。四、梁漱溟的“乡村建设派”似应列为一个单位,梁先生个人参加是不成问题的,但其组织不应列入邀请单位。五、华南各省游击区人民武装有数万人,有斗争历史(如琼崖、东江等),似应列为一个单位等。
  中共中央在充分吸纳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意见的基础上,于11月25日由高岗、李富春与沈钧儒、谭平山等人在哈尔滨就《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达成了协议:
  一、新政协筹备会由中共及赞成中共中央“五一”口号第五项的各主要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组成,计有下列23个单位: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致公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人民救国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民主建国会、无党派民主人士、全国教授、国内少数民族、海外华侨民主人士、中华全国总工会、解放区农民团体、全国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全国学生联合会、全国青年联合会筹备委员会、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产业界民主人士、文化界民主人士、中国人民解放军。
  每单位参加人数1人至4人,其确定数目和人选,经其本单位提出,由筹备会各单位协商定酌;其无团体组织仅有代表性的人士,则由筹备会其他单位共同推定。二、新政协参加范围,由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反对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压迫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组成,南京反动政府系统下的一切反动党派及反动分子必须排除,不得许其参加。
  参加新政协的单位,除将上述23个筹备会单位中的“全国教授”、“中国人民解放军”改为“教育界民主人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而全部保留外,还增加了华北、东北、西北、华东、中原解放区和内蒙古自治区,华北、东北、西北、华东、中原解放军,妇女界、新闻界、自由职业界和宗教界民主人士等15个单位,共计38个单位。如再有增加单位的提议,可随时协商,在筹备会中作正式决定。每单位代表人数为6人,但如获筹备会同意也可允许某些个别单位酌增人数。“新的政治协商会议,不是由共产党一个党或少数几个党发起召集,而是由中国一切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与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共廿三个单位共同筹备与召集,这种方式,使党外人士非常满意。”
  
  筹备会的召开
  
  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批准了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及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不久,随着国共北平和谈的破裂和南京、上海的相继解放,新政协的筹备工作迅速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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