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中国共产党城市工作的实验田

作者:栗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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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社的兴起,不仅满足了市场需求,而且使大批穷苦市民绝处逢生,同时,也萌生了新的生产关系。1948年2月,市区要解严撤卡,物质交流畅通,靠运销为生的合作社面临生存问题。市政府及时作出了将合作社纳入全市经济发展计划,改组为群众自愿结合、以行业为主的劳动集体经济组织的决策,发出了《关于发展合作社的指示》和《关于合作社的指示》,就合作社的性质、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经营范围、优惠政策、组织领导等作出了5条具体规定。从1948年1月15日开始,对合作社进行整顿、转产等工作。各合作社纷纷瞄准市场,确定经营方向,到3月底,转为生产社的56个,供销社69个。调整转产后的合作社,形式多样,更加规范,而且由初级贩运营销发展到了较为高级的生产、营销企业。随着市场不断变化,合作社不断变更,终于出现了巩固的、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合作经济的发展,在活跃城乡经济,解决市民困难,安排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了城市国民经济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社会改造——荡污涤浊
  
  1947年11月12日,当正太饭店顶楼那面飘了2年3个月的青天白日旗被炸落那一刻,国民党在这座城市的统治正式完结了,作为政权支柱的守军被消灭了。但是,昔日麇集在国民党的党、政、警、特组织并没有清理,而隐藏下来的国民党特工人员,没有一天停止过破坏活动,或打黑枪,或造谣惑众,或刺探情报,或指示飞机对重要目标轰炸……
  硝烟虽散,战斗未熄。新生的人民政府要巩固政权,要保护人民,要建设城市,无可置疑地要全面清除社会垃圾,还石家庄一块净土。
  
  从无序和混乱中走出
  
  要完成全面清理国民党党、政、警、特组织这一艰巨、复杂的任务,需要对敌情有详尽的掌握。入城之初,曾俘获了一些国民党党、政、警、特重要人犯,缴获了大批档案材料、文件。但是,人犯并未及时审理,档案材料并未清理,“活”材料变成了“死”材料,清理工作失去清晰的目标。
  要完成这一任务,还要有坚实的群众基础,使入城干部、人民政权和当地群众紧密结合起来。但是入城之初,群众对人民政权不了解,不信任,而进城的干部对石家庄人地两生。
  在这种情况下,一开始,清理工作出现了混乱和无序状态。《对进了石家庄以后缉捕工作之检讨》指出:“对于缉捕权的确定,如,谁才能有权批准,谁才能有权执行,很长时间内迟迟不能决定。于是贫民团、贫农团、工作组、联合会、学校、工厂、医院、这个处那个站、这个部那个队,以及村、街、区、县都可以捕人。”据不完全统计,到1947年12月底,全市共捕3483人。
  必须从无序和混乱中走出来。
  对此,刘少奇多次指示,予以纠正。除了1947年11月和12月的几次指示外,又对派往石家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单独作了指示。中央工委委派了十几名干部,由中央社会部第一室副主任陈叔亮带队,进石家庄帮助审讯处理抓捕的人犯。刘少奇和陈叔亮谈话时指出:解放城市时,对国民党人员逮捕其组织中的主要反动分子,不要牵连太广,已逮捕的国民党、三青团一般人员可登记释放。有些一般问题的也可以放出由派出所和群众监督。只有罪大恶极、有民愤的、有血案的人犯,主要是行动特务可以严惩。但应经人民法院审判,报上级政府审批后执行。一定要执行政策,少杀。对邻区、邻县我党、政机关、农民团体到石家庄市逮捕或押解国民党特务或还乡团分子的,市公安局必须严格掌握,必须有县人民政府证件和确实罪证材料,经过认真审查,交代政策后办理手续,方可解走。
  
  根据中央工委的指示,中共石家庄市委和市政府加强了领导,利用人民政权的力量,使专政机关和群众运动结合起来,严格政策界限,发动了声势浩大、深入而广泛的大检查、大登记运动,全面清理国民党党、政、警、特组织和人员。
  1947年12月31日市政府发出布告,限令国民党员、三青团员及中统、军统特务人员、情报员、联络员、社会调查员等于1948年1月15日前,向所在区街公安派出所或所在工厂、学校、机关登记。不久,又制定了《登记审查蒋党人员执行办法》。1948年1月20日中共石家庄市委又发出了《关于发动群众挖蒋根的指示》,提出深入发动群众,以清理查处国民党组织来带动政权建设,整顿队伍,完善社会保卫工作,并就对国民党人员审查处理作了政策性的规定。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各区、街结合实际,创造了不少行之有效的方法。群众发动起来了,出现了人人控诉、踊跃检举、亲属规劝、互相担保、现身说法的热烈局面。到1948年2月底,登记清查基本结束,共有6211名国民党人员进行了登记。绝大部分国民党人员坦白交代了身份和活动,恢复了公民权。有1557名因有罪恶或身份不明,送公安局进一步审查。混入干部队伍的,视情况予以清理。
  与此同时,依靠专政机关,进行重点侦察,侦破国民党在石家庄的特务、党政组织。公安局用了4个月时间,将国民党在石家庄建立的各类特务组织和国民党组织系统基本查清,逮捕了部分首要分子,并收缴了大量武器、电台及文件。
  在登记、清理的同时,对已捕获的人犯进行了及时的审查处理,到1948年4月14日,共收审结案1920名人犯,其中特务分子和国民党党、政首要分子178人。除少数移交法院判处、移送外地和有关部门外,大部分予以释放。
  时间过去了仅仅半年,蒋家王朝在石家庄苦心经营的反共堡垒,随着军事上的败北,在组织上也被彻底摧毁了。一场特殊的攻坚战,胜利结束了。
  
  处理逃亡地主
  
  石家庄解放之初,造成乱捕乱抄混乱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正进行土地改革的周围各县农民进城抓抄逃亡地主。逃亡地主,这是石家庄特殊地理位置和政治因素形成的独特现象。
  1945年国民党劫收石家庄后,周围新、老解放区的地主纷纷逃入石家庄,以逃避解放区群众的清算斗争。石家庄解放后,四乡农民纷纷入城,将逃亡进市的地主恶霸抓回原籍,将其隐匿在市的财产抄回原籍,有的将工商业也抄没。
  这又是一个新问题。必须有明确的政策。为此,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于1948年1月1日成立了处理逃亡地主登记处,负责对逃亡地主的处理工作。1月4日,市政府发出《对处理本市逃亡地主的指示》,要求各区动员逃亡地主登记,并将名单及材料送交登记处,各县进市人员由登记处编组,协助调查,财产由各街政府登记管理。指示还对处理逃亡地主的方针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市政府还向周围有关县政府发函,请派员进市商讨处理逃亡地主事宜。依据毛泽东主席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国土地法大纲》和石家庄实际情况,制定了划定逃亡地主的标准,组成工作队,逐区逐街设点登记。加强调查,掌握底数,耐心讲解党的政策,登记进度大大加快,到1948年3月10日全市登记结束,共登记逃亡地主828户、3414人,逃亡户541户、1766人。
  登记基本结束后,即转入处理阶段。对这些人的妥善处理,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在对逃亡地主分类区别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处理政策和具体的处理程序。从1948年2月3日始,至3月22日,全部处理完毕。市内各区共遣返逃亡地主516户、1755人,留市217户、986人;遣返逃亡户226户、685人,留市218户、734人。
  同时,市政府又下大力治理从日伪统治始,至国民党政府时形成的以妓院为最,赌场、烟馆相随泛滥的三大公害,净化了社会、安定了秩序,新生的人民政权在改造石门这块被严重污染了的土地时,又一次显出了神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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