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建国初期“新税制风波”

作者:何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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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的严厉批评,令薄一波等人大感意外
  
  1953年1月9日,山东分局第二书记向明等3位同志联名给中央写信,反映新税制执行后引起了物价波动、抢购商品、私商观望、思想混乱等状况。他们在信中说:“我们真不懂,新税制为什么要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之间画等号?如果这样,社会主义的国营企业怎么能得到鼓励而发展?资本家的企业从新税制里得到了鼓励更加得意忘形,这样社会主义还要不要实现?所以,我们认为围绕新税制的实行,是一场尖锐的路线斗争。”
  1月11日,北京市委也写信给中央,反映北京的商店里出现了抢购风潮,物价持续上涨,街上群众议论纷纷,政府门口上访人员大量集聚。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彭真向毛泽东反映说:“为什么财政部要匆匆忙忙推行新税制呢?我看制定者的指导思想就不对头。我曾听薄一波讲过:‘三反’、‘五反’后,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上有困难,应适当扶持一下,而在税收上把他们和国营企业区别对待,势必挤了它们。资本家躺倒了,对发展经济很不利。现在看来,总理和财政部都是采纳了他的意见的。”
  随后,各大区、各省市财政委员会也纷纷向中财委反映在执行新税制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和麻烦。有的来信尖锐地说:“新税制在地方同志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匆忙出笼,使整个市场出现了物价上涨、各界群众蜂拥地抢购商品、私商停止公私合营而等待观望,就连党政机关的领导同志也是思想混乱,给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我们希望党中央、政务院重新考虑这一税制办法。”
  有的来信道:“周恩来、薄一波等人在炮制新税制时,对工人同志的意见避而不听,对国营企业的困难和要求,置之不理甚至采取了幸灾乐祸的态度。但是,他们却对资本家的看法奉若神明,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要‘认真考虑’,果然他们的行动表现出来了。仔细地剖析一下新税制,它的任何一条都对资本家们带来了极大的好处,而对国营企业和人民的利益增加了很大的困难。所以,我们断言:新税制是周恩来和薄一波等人向资产阶级妥协投降的产物!”
  事态的发展引起了毛泽东的严重关注。1953年1月15日,毛泽东在致周恩来、邓小平、陈云、薄一波的信中说:“新税制事,中央既未讨论,对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亦未下达通知,匆率发表,毫无准备。此事似已在全国引起波动,不但上海、北京两处而已,究应如何处理,请你们研究告我。此事我看报始知,我看了亦不大懂,无怪向明等人不大懂。究竟新税制与旧税制比较利害如何?何以因税制而引起物价如此波动?请令主管机关条举告我。”
  毛泽东的表态,让周恩来、薄一波等人大感意外。周恩来在收到信后,连夜给毛泽东写了回信,谈了处理办法。根据毛泽东认为政府工作中存在分散主义的意见,周恩来于2月间主持召开关于加强政府各部门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的座谈会,并起草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汇报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
  薄一波也立即召集中财委有关人员开会,汇报各地执行新税制的情况。薄一波当时的心情既沉重又茫然,他在看到毛泽东信中“此事我看报始知,我看了亦不大懂”时,感到事态有些严重了。随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派出若干个小组分赴各大中城市检查,并每天与各主要城市通电话联系,解决发生的问题。经过努力,执行新税制中所发生的较大问题,很快都采取了补救措施,得到妥善解决。2月10日,财政部副部长吴波、商业部部长姚依林、粮食部副部长兼党组书记陈希云联名给党中央和毛泽东写信,就修正税制的目的、新税制对物价的影响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作了说明。接着,财政部又向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作了一次汇报,由吴波负责说明修正税制。吴波汇报完后,薄一波发言作了自我批评,主动承担了责任。
  虽然财政部、商业部、粮食部等部门领导人迅速采取了补救工作,但是却并不能取得毛泽东的谅解。毛泽东对新税制出台时薄一波等人听取工商联意见而没有向党中央汇报表示严重不满,在听取财政部的汇报时,他严厉批评说:“修正税制事先没有报告中央,可是找资本家商量了,把资本家看得比党中央还重;这个新税制得到资本家叫好,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薄一波事后回忆说:“毛主席这些批评的话,比信中又进了一步,语气更为严厉,批评重点仍侧重于‘事先没有报告中央’,而且把错误提高到了‘右倾机会主义’的高度,当时听起来,不免感到震惊。”
  
  新税制的出台过程与反“分散主义”斗争
  
  
  毛泽东对薄一波等人不满之处,很大程度上是在于新税制这一重要政策出台时,党中央和他事先竟不知道:一是新税制没有报经中共中央讨论通过,批评政务院自行其是,有脱离中共中央领导的趋势;二是新税制没有通过党的系统事先传达布置,暗指政府工作有脱离党的领导趋势。
  显然,毛泽东对政务院、中财委、财政部的“分散主义”倾向相当不满。所谓“分散主义”,原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即地方分散和削弱中央统一领导、各自为政、地方主义等错误倾向。在建立全国政权前夕,党中央曾在党内、军内进行过一次坚决反对“分散主义”的斗争。新中国建立后,毛泽东再次发动反“分散主义”斗争,因为他认为中央人民政府工作中出现了脱离党中央领导的错误倾向。
  在建国之初,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副总理董必武都强调党不应包办代替政府工作的主张。1950年4月13日,周恩来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就党政关系指出:“我们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国家政权,而我们党在政权中又居于领导地位。所以一切号令应该经政权机构发出。”时任政务院副总理兼政务院总党组干事会第一副书记董必武,在坚持党政分开的观点上态度更明确。在毛泽东批评政务院,特别是对董必武主持的政法委表示不满后,董必武仍公开坚持:“党领导着国家政权,但这决不是说党直接管理国家事务,决不是说可以把党和国家政权看作一个东西。”“党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不应把党的机关的职能和国家机关的职能混同起来。党不能因为领导政权机关就包办代替政权机关的工作,也不能因为领导政权机关而取消党本身组织的职能。”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就一直考虑如何加强党对政府的领导问题,并对董必武、周恩来等强调政府工作应该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要以党代政的主张表示不满。1950年8月7日,毛泽东在给周恩来的批示中提出:“政务院所属各部门每次召开会议决定政策方针,都应如中财委所属某些部门一样,作出总结报告,呈报我及中央书记处看过,经同意后,除用政务院、各委或各部自己名义公告执行外,有些须用内部电报通知各地。”“过去有些部门这样做了,有些部门尚未这样做,请周通知所属一律照办。军委所属各部亦然。”同年9月13日,毛泽东再次批示周恩来:“政法系统各部门,除李维汉管的民族事务委员会与中央有接触外,其余各部门,一年之久,干了些什么事,推行的是些什么方针政策,谁也不知道,是何原因,请查询。中央财委所属各部门,经过中财委向中央反映,有些是慢一些,但大体是好的;也有若干部门,例如重工业部、燃料、农、林、水利等还没有反映。文教委系统状况,略同于中财委。以上情况,请作一总检查,并加督促。”为此,毛泽东要求周恩来“作一总检查,并加督促”。
  因政务院较长时间未及时请示汇报,毛泽东遂认为政府工作脱离了党的领导,存在“分散主义”。这种情况的发生,也反映出建国初期政府体制方面确存在不完善之处。1952年8月,政务院总党组干事会进行改组,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直属于中共中央政治局及中央书记处领导,周恩来仍任总党组干事会书记。原政务院总党组干事会第一副书记董必武不再担任新一届干事会领导职务,由邓小平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第一副书记。此前,周恩来出国访问时由董必武代理政务院总理,而此后周恩来出访时则改由邓小平代理总理职务。1953年1月初,毛泽东在给刘少奇等人的批示中指出:“关于领导责任和领导方法问题——领导的集中或分散的问题……在中央也是有的。”1953年1月5日,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中共中央发出指示,号召各级党委和政府大规模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新三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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