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新中国航空工业创建纪实

作者:徐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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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正在天安门城楼上检阅的毛泽东主席,指着飞机对外国朋友说:“我们自己的飞机飞过去了。”虽然他讲话的声音并不大,但重音却落在了“自己的飞机”上面,那语气隐含着一种坚毅和自豪。后来,他把这种感受写进了《论十大关系》,其中写道:“自从盘古开天地以来,我们不晓得造飞机、造汽车,现在都能造了。”
  56式飞机的试制成功,说明我国航空工业已经掌握了喷气式飞机的制造技术,一跃跨进了喷气时代,这个发展速度是惊人的,标志着中国航空工业翻开了全新的一页。同时也表明112厂已经完成了“由修理走向制造”的历史使命,并进入了“掌握新型飞机制造技术,组织正规成批生产”的新时期。
  
  苏联背信弃义
  
  然而,由于中苏两党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分歧,并将两党之间的矛盾日益公开化,不仅影响到了两党的关系,也直接波及到两国之间的正常关系。
  1960年7月,苏联不顾两国政府间早已确定的合作合同,公然单方面决定撕毁合同并撤走在中国的全部苏联专家。这对于刚刚起步不久、而且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的中国航空工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当时,正值仿制MNΓ-19飞机的关键时刻,在这种紧要关头突然撤走苏联专家,意味着釜底抽薪。
  尽管苏联政府背信弃义,给中国各方面的建设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但中国政府还是从大局考虑来处理这一复杂问题。一方面站在正义的立场揭露苏联政府这种背信弃义的行径,并向苏联专家说明,错误不在中国方面,而是苏联领导人改变对华政策,并对中国采取敌对态度所致;另一方面,把苏联政府和苏联人民区别开来,相信大多数苏联专家对中国还是友好的。因此,周恩来总理多次指示:在苏联专家撤走之前,对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友好相待。对于苏联专家的技术,我们一定要学到手。要以礼相待,热情欢送,不惜送重礼,不怕多花钱。对多数公正的苏联专家要友好,在此基础上是可以学到更多的技术知识的。
  112厂党委认真贯彻了周总理的这些指示,并要求所属各部门一定要把周总理的指示迅速落实到位。为此,向所有离华的苏联专家颁发了中苏友谊纪念章,并给每位专家发了一封感谢信,感谢他们为中苏友好和支援中国建设所作出的贡献。同时要求所有对口单位的有关人员,利用最后的时机尽最大可能向苏联专家多学一些东西。在专家离华之前,分别向他们赠送礼品。每份礼品的价值都很高,一般专家的礼品价格在100元左右,专家负责人的礼品在200元左右。为了避免苏联专家组的内部监视,送礼时都是以个人的名义个别赠送。这样做既可以真实地表达中国人民对苏联专家的友好情谊和真诚谢意,又巧妙地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
  事实证明,这些做法是完全正确的。中国方面真诚友好的态度深深地感动了大部分苏联专家,他们主动抓紧时间向中国同志传授一些难点技术知识。有的专家在临走之前,还在向中国技术人员面授机宜,甚至把自己的笔记本拿出来,让中国技术人员摘抄秘密资料和试验数据;有的专家直到上了火车,还向前来送行的中国技术人员传授设计经验。还有一位专家,甘冒政治风险,干脆把他从苏联带来的技术资料和记载重要数据的笔记本直接送给了中国技术人员。苏联专家这种无私无畏的精神,为新中国的建设和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和努力,中国人民是永远也不会忘记的。令人欣慰的是,那些曾经得到过苏联专家传授和指点的中国技术人员,若干年后大都成为我国航空领域的著名专家。直到今天,每每谈起苏联专家撤离中国之前的情形,他们仍感慨不已。
  苏联撤走专家给中国各方面的建设造成巨大损失和灾难性后果,但这反倒更激起了中国人独立自主的意志和决心。112厂每个设计人员都明白:靠别人是靠不住的,必须自力更生靠自己的力量。不管是领导干部、设计人员还是技术人员和工人,都憋着一口气——即使没有外援,我们一样可以设计飞机,一样可以制造飞机。
  然而,在激愤之下也往往走向另一面,沉痛的经验说明,光有愤怒和激情是远远不够,还必需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严谨的科学态度,以及尊重客观规律。
  
  毛泽东说:“现在我们和苏联只是买卖关系。”
  
  1961年1月27日,中央军委国防工业委员会党组正式决定,由112厂重新试制MNΓ-19C型歼击机,亦称59式丙,后改称歼6型歼击机。这是在苏联专家全部撤走的情况下完全由我们自己试制,其困难和风险时可想而知的。但是,国防的迫切需要与外国的技术封锁和制裁已经把中国航空工业逼到绝境,没有任何退路,只有自力更生才能获得生机。
  在歼6飞机的试制阶段,航空工厂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按工艺方案组织实施,重点把好“五关”,即标准样件全机对合关、技术关键关、技术协调关、静力试验关、试飞关。为确保优质试制歼6飞机的质量,112厂陆纲厂长正式颁布了《十项开工标准》的命令。并规定,为了确保产品的质量,凡是未达到《十项开工标准》的单位,绝不允许开工生产,对新生产的每一架飞机都必须进行优质过关。《十项开工标准》的贯彻实施,为重新试制MNΓ-19C型歼击机并保证优质过关创造了良好的开端。
  1963年9月23日,优质试制的0001号歼6型歼击机首飞成功,首席试飞员仍然是吴克明。紧接着又进行了历时70天的定型试飞。12月1日,完成全部试飞科目。经过各种条件下的试飞考验,飞机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均达到了设计标准。
  歼6飞机优质试制成功,标志着我国已进入独立自主仿制超音速歼击机的新阶段。从此,我国航空工业走上了一条独立自主、自行研制开发的道路,一举成为当时世界上只有少数几个能够生产超音速作战飞机的国家之一。
  在歼-6飞机批量生产并装备部队之后,我国又把目标瞄向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第二代战机。
  1961年初,苏联准备卖给印度尼西亚一批米格-21歼击机,并与中国政府协商,要求通过中国将这批飞机转到印度尼西亚去。苏联方面还通过驻华大使馆代办安东诺夫,向周恩来总理转达:如果中国需要,向中国提供米格-21Ф-13型歼击机。不久,赫鲁晓夫突然致函毛泽东主席,表示苏联愿意向中国转让米格-21Ф-13型飞机的制造权,希望中国派代表团前往莫斯科谈判。当时中苏关系已经恶化,但考虑到我国航空工业的需要,毛主席和周总理当即指示空军和航空工业局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接着,周总理在中南海听取空军司令员刘亚楼、空军工程部副部长丁仲和航空工业局副局长徐昌裕的汇报,并确定由刘亚楼率代表团赴苏谈判,指出:“如果他们想利用制造权来卡我们,我们就不干;如果他们想压我们在原则上让步的话,就宁可不要。”
  当毛主席听完情况汇报后说:“现在我们和苏联只是买卖关系。”
  随后,以空军司令员刘亚楼为团长,空军工程部参谋长丁仲、航空工业局副局长徐昌裕为副团长的15人赴苏代表团,前往苏联谈判引进米格-21Ф-13飞机。代表团到达莫斯科后,便开始了紧张的谈判。
  这次谈判是在两党关系破裂、国家关系不正常的情况下进行的,进行得非常艰难。
  为了了解米格-21飞机和发动机的生产情况,代表团提出要参观米格-21飞机和发动机制造厂。可是,苏方以各种借口百般刁难,就是不让代表团人员参观。刘亚楼终于震怒了,他气愤地拍着桌子说:“我们不看飞机,不看飞机发动机的生产厂,怎么买飞机?”这样,苏方才同意中方部分人员分别参观了高尔基飞机制造厂和莫斯科发动机制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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