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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3年第3期

中国知识界关于伊拉克战争的争论

作者:王晓明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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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依据上述这些看法,我认定:这场战争既无充分的正当理由,对人类争取自由解放的斗争来说,其客观效果也很有限,却一定会对伊拉克、中东和世界其他一些地方(包括美国国内)的许多有形无形的生命和生存状况,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所以,我反对。
  
  韩德强:反战也是反国际专制
  
  在这一场美国对伊拉克的非正义战争在即时,这么多的知识界同仁联合签名(参见本刊2003年第二期环球笔记《韩德强等发起反战签名》),这是第一次。我感到特别欣慰的是,很多人尽管平时在思想、学术和政治观念上存在分歧,但在反对战争、强权,反对血腥屠杀的立场上却是一致的,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大家终于站在了一起。
  发表言论是每个公民受宪法保护的权利。这次签名,更准确地说,是以公民的名义发起的,而不是以学者的名义。在反对非正义战争这个问题上,我们认为应该撇开一切差别,不分男女老少,不分天南地北,也不分政治倾向,联合起来,维护人类文明的底线。一些媒体在报道时用的标题是不准确的。事实上,在签名名单上,有社会各界人士,也有政府官员(以个人身份),也有普通职工,店员。一个石家庄家庭一家三口都签了。
  这次签名初期知识分子还是占大多数。既然“上帝死了”,那么谁来关注公共事务呢?谁来维护世界的正义和良心呢?这些责任客观上落到了知识分子头上。在大多数人沉默的时候,知识分子应该站出来讲话。言论也是一种行动。
  西方知识分子的反战宣言也有各种情形,有的远比我们这份激烈。这且不去论它。我认为事情有轻重缓急。战争迫在眉睫,萨达姆的专制是针对国内,是小专制,而美国在国际上的专制是大专制,在顺序上,是先解决大问题,因为美国才是全世界最大的威胁。从来都是这样,国际法大于国内法,国际事务大于本国事务。当希特勒成为全世界威胁的时候,只要反对希特勒,就是为世界民主做出了贡献。
  首先是作为人类的一分子,我反对战争、暴力和屠杀。如果可以弱肉强食,可以暴力公行,我们与丛林时代有什么区别?其次也是作为一个中国人。因为,从长远来看,美国如果对伊拉克动武,对我们的经济发展是不利的。中国的石油命脉将被掌握在美国人手中,予取予夺,全仰美国人的恩典。事实上,中国经济已经受到了这场准备中的战争的影响。今年一月,中国进出口的长期大额贸易顺差一变而成为逆差12.5亿美元,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进口油价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第三,我的立场是在弱势群体这一边。弱势群体也是沉默的大多数,弱势群体无权无势,唯一可以依赖的是政治上的一人一票的民主。中国是国际社会中的弱者,站在弱者一边,同时就是站在中国一边。这是一致的。弱者的天然口号是团结。而强者控制弱者的办法则是分而治之。当世界上绝大多数人联合起来反对美国的武力外交时,美国政府就可能撤兵。还记得美国是怎样从越南撤兵的吗?就是因为美国国内外的反战运动。
  国家之间当然存在利益冲突,问题是利益冲突靠什么来解决。应该靠国际民主和国际法制。按现行的国际法,只有联合国安理会有权决定是否对一个国家动用战争手段。当然,有时合法的不见得是正义的。但是如果连合法都谈不上,又怎么谈得上正义的呢。一个国家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如果是这样,他就在强奸全世界的民意。只有大家都遵守国际法,世界才有政治文明可言。国家利益,可以用一种更文明的方式体现,比如协商、和谈,而不是战争和杀戮,我们深信人类有理性沟通的能力。
  在我的言论中不仅一贯坚持将美国政府与美国民众区别开来,并且坚持将共和党和民主党区别开来。在共和党中,我又将军工、石油和金融利益集团与其他共和党分子区别开来。真正发动战争的是共和党的军工、石油和金融利益集团,是他们掌控了美国政府,挟持了美国人民。但所谓的好制度,也应该辨证来看。比如,这次签名,有些人向我表示,他们想签,但因为他们害怕办不了去美国的签证,或者他们的孩子正在美国念书,就不敢签。其实大可不必担心,我下半年就要去夏威夷,我相信美国肯定不会拒签的。因为我相信美国民主制度是有真实成分的。在日常生活的细节中,美国社会的民主和自由还是很丰富和真实,只是到了事关重大利益集团的大事上,美国制度中的专制成分才会露出它的獠牙。因此,美国制度是民主与专制的巧妙结合,是民主形式与专制实质的巧妙结合。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少数强者有钱有势,既能够收买学者,又能够收买记者,进而操纵民意,自行其是。有意思的是,如果美国在国内还有形式民主的话,在国际关系中,却一贯以国际大独裁者的身份出现,任意指认什么邪恶轴心,任意发动战争。哪有什么民主气息?
  
  钱永祥:用反战见证人性的可能性
  
  我个人认为,追求和平、尽量避免战争,应该是绝大多数政治观点的公约数。战争是一件恶事,因为它的定义就是“使用旨在毁灭对方的暴力解决冲突”。稍有政治常识的人都知道,在人类事务里,你逃不掉暴力的存在——有时候,使用暴力甚至于是必要的恶;但是大家也都会承认,尽量避免使用毁灭性的暴力,乃是政治生活里的一项基本原则。说到最后,“反战”本身并不足以构成一项特定的政治立场或者主张,因为对于一个社会应该如何组织、公权力应该追求什么目标,“反战”并没有特定的主张。反战的立场只是强调,尽量避免暴力,非到不得已时,应该以和平手段达成政治目标。我相信,这是各种政治立场、政治观点都会接受的。许多充满善意的朋友,错误地以为必须从某一种政治立场出发才能反战,或许这个“公约数”的概念可以解除他们心里的疑虑。《台湾学界反对美国准备攻打伊拉克声明》中突出这个公约数,我觉得有其必要。
  战争乃至于敌友划分,或许乃是人类世界的一项常态。可是“常态”并不代表它就是正当的、不可矫变的、不该加以抵制的。试想,没有人敢宣称掌握真理,并不代表我们不必追求真理;没有人能保证永久和平,并不代表人类不应该尽量追求和平。反战通常不会产生现实效果,历史上的失败先例很多。可是我要强调,在这种问题上摆出虚无、犬儒的现实主义态度,恐怕有点轻浮廉价。面对人类的政治处境,成熟的态度应该既坚持现实主义、也维系理想主义。再试想,文明的自觉、进步、改善,岂不都要靠着这种不以“常态”为铁律的理想主义精神吗?在一片主战、好战的浪潮之中,反战的努力至少为人性的某种可能性做了见证。这种可能性能够实现吗?我猜想很难。可是该不该设法去实现呢?我认为应该。
  世间当然有太多的恶人、恶事在横行为祸。那么自由主义面对这种局面,会有什么独特的反应?自由主义并不要求每个人都能泛爱、能宽恕、愿意去感化与接受恶人恶事。自由主义会说,个人该具备什么样的道德修养、该采取什么态度面对罪恶、该不该信奉和平主义,乃是个人自己的选择与决定,可以向宗教、道德、哲学求助,但不属于政治伦理的范畴。自由主义所关心的,毋乃是公权力(国家)如何判定恶、惩治恶、减低恶的作用。此之所以自由主义要求法治、要求程序正当(due process),理由即在于,恶的判定与惩治需要受到箝制与监督,不能由政府恣意裁决。很多反战人士——包括我们这份《声明》——要求,美国必须在联合国的架构之内行事,一个原因便在于,联合国的论坛至少可以发挥一些法庭程序性的节制功能。
  至于有人说,古典自由主义“敢于面对现实、面对人性中的恶,不惜使用暴力来摧毁某些人——他们已经以他们的行为表明他们不认同人类最基本的某些规范——的生命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我觉得太过简化问题了。面对一个如此黑白分明、利害立判的情境,谁都会善用如此有其必要的暴力的,何需自由主义的指点?问题是,暴力使用过后,会自动回到瓶子里吗?摧毁某些人、挽救更多人的时候,不会连带伤害更多、更多的人吗?使用暴力的人,不会上瘾吗?他不会私心包庇某些愿为己用的恶人、只去摧毁另一些不听话的恶人吗?恶人的恶是“用自己的行为表明”的,还是必须由控方举证、由第三者遵循法治程序来慎重认定的?在这些问题上,自由主义——无论古典或“左翼”——都有坚定、慎重、周详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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