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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3年第3期

中国知识界关于伊拉克战争的争论

作者:王晓明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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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抛开联合国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美国获得了随意发动战争但不遭受国际社会惩罚的实际“权力”,而“发动战争”正是伊拉克应被解除武装的原因。“和平”这样一个世界公共物品,因此不能由国际社会来决定,它只能仰赖美国的施舍。在新帝国时代,被征伐对象的罪行由美国情报部门确认,它的罪名由美国传媒左右,战争由美国国会批准,开战由美国总统发布命令。美国具有自我授权的战争“合法性”。与之相伴的,美国也获得了自我授权的世界“司法管辖权”。美国可以根据自己的好恶废立外国的领导人,因为掌握战争“权力”的美国有强制性的实施手段。
  “帝国宣言”所依据的义理,简单地就是“美国利益”。美国利益并不总与他国利益和世界正义相一致,而经常且必然地会产生冲突。只要“美国利益”至上,我们就很难保证其它国家的利益,也无从追求世界正义。
  而新帝国赖以成为新帝国,并且真正遵守的游戏规则是社会达尔文主义规则。它建立在美国的武力优势上,它承认丛林规则的合法性。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美国人对盟国和追随者的态度,自冷战结束后发生了重大变化。那是因为实力对比发生了变化,美国已经没有必要依赖于它们。我们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美国人都不耐烦给出发动战争更有说服力的理由。因为在实际上,他们认为导弹比言辞更为权威。依据这个规则,美国要继续毫无约束地发展更可怕的核武器、生化武器、太空武器、基因武器等等,也要继续压制其它国家同样的发展。它的所有国际政策,都要维护美国在武力上的优势,尽管会与我们称道的价值相悖。但美国没法压制因社会达尔文主义规则所激起的武器竞赛的渴望,也无法保证它发展起来的致命武器不会终有一天扩散出去。而人类会沿着这个方向走向终结。
  “帝国宣言”也证实了,美国不打算把它在国内实行并引以为自豪的民主与法治的原则推广到国际政治中。尽管“权力制衡”为美国人津津乐道,并认为这对被制衡者也是有好处的,但新帝国恰恰表明它不想把自己装进受到制衡的政治框架中,尽管这样做最终对美国有好处。美国人也养成了承认“合法性”的程序主义政治习惯,即不看结果,而看程序是否正义。但并不妨碍美国人不遵循国际社会已经形成的政治程序,尽管这样做会给美国带来更多的国际合法性。更令人恐惧的,是大多数美国人丝毫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妥,有什么逻辑不一致;而美国的一些知识精英则直率地声称,美国的政治正义原则不适用于国际。他们对这种逻辑不一致的解释,实际上是美国价值优越论,甚至是文化种族主义。美国价值优越的核心又是美国民主与法治原则。然而这形成了一个根本性的悖论,因为民主与法治原则是不承认道德优越的。这只能说明,所谓学理已经屈从于美国利益的现实主义。而在今天,美国不仅把“非西方”、甚至把“非美国”放在了价值对立的位置上。这意味着除了英国等盎格鲁—萨克逊同盟国以外,所有“非美国”国家都不能期待它们会受到高于任何国家之上的公正规则的保护。
  因此,进入新帝国时代是全人类的悲哀,只有美国的军事——工业集团及其周围的一小部分人欢欣鼓舞。在民族国家层次,没有一个国家能与美国匹敌;历史也证明它们之间的同盟是不可靠的,也许会被新帝国各个击破。新帝国未必要扩张自己的领土,但它可以依仗军事优势,使国际规则更有利于自己。但在另一方面,其它民族国家越是受到新帝国的压制,仇恨越在增长,帝国的成本越高。在非主权国家层次,恐怖主义肯定会更为猖獗。无论新帝国将它们消灭在萌芽状态,还是恐怖活动得逞,都会对新帝国产生实质性的损害。这导致新帝国的衰落。在人类能够找到新的民主的或后帝国的世界秩序之前,人类将面临一场浩劫。我们将流更多的眼泪和鲜血,我们将付出更多的生命和财产的代价。在“我们”里面,不能不也包括美国人及其追随者——而这正是最可悲的。
  
  余杰:倒萨战争与“人权至上”的价值观
  
  “人权高于主权”的观念,是当代人类文明的一次飞跃,也是对世界民主化“第三波”(亨廷顿)的呼应。倒萨战争是此价值观的一次重要实践,但并非第一次实践——在此前的“倒米(洛舍维奇)”战争和“倒塔(利班)”战争中,它已经经历了实践的考验。南联盟米洛舍维奇政权对阿族人民实施残酷的种族清洗政策,人民军的一名将军在一次大屠杀中就杀害了包括老弱妇孺在内的六千五百人;而奉行原教旨主义的阿富汗塔利班政权,与拉登等国际恐怖分子狼狈为奸,残害人民,破坏文物,罪恶滔天。对于这类正在大规模侵犯人权的政权,如果按照“国家主权至上”的原则,国际社会无法进行有效的干涉。他们要么是“选举”上台的,要么是自己打下的江山,具有某种“理所当然”的权力合法性。一旦干涉,就是“侵犯国家主权”。此类事件,远的有纳粹德国在战前屠杀犹太人,而欧洲诸国袖手旁观;近的有几年前印尼排华浪潮,数百名无辜的华裔居民被杀害和奸污,而国际社会束手无策。
  但是,如果我们用“人权至上”的价值观来考量,这些暴行其实都是可以及时制止的。制止此类暴行,既符合人心中的道德律令,又不违背国际法的思想渊源,正如捷克“人权总统”哈维尔所说:“事实上存在着一种高于国家的价值,这种价值就是人。众所周知,国家是要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与此相反。公民服务于国家的唯一理由,是因为对于国家为所有公民提供良好服务而言,公民的服务非常必要。人权高于国家权利。人类自由是一种高于国家主权的价值。就国际法体系而言,保护单个人的国际法律优先于保护国家的国际法律。”哈维尔是北约在科索沃的人道主义干涉行动的积极支持者,他在加拿大议会的一次演讲中明确指出:“北约正在进行一场反对米洛舍维奇的种族灭绝的战争。任何具有正常判断力的人都不否认一点:这可能是人类并非为了利益,而是为了坚持某种原则和价值而进行的一场战争,这确实是一场合乎道德的战争,一场为了道德原因而打的战争。……因为正派的人不能对国家领导下的系统性地屠杀他人坐视不管。正直的人绝不容忍这种事,而且,绝不能在能够救援的情况下不施援手。”他郑重地宣告说:“不允许屠杀人民,不允许将人民驱离家园,不允许虐待人民,不允许剥夺人民的财产。人权不可分割,对一些人不公正,也就是对所有人的不公正。” 此后在科索沃和阿富汗发生的一切证明了哈维尔的正确:虽然有的中国学者一厢情愿把米洛舍维奇形容为“南斯拉夫的民族英雄”,但在随后举行的全国大选中,南联盟人民却抛弃了这个给他们带来死亡和血腥的屠夫。作为战争罪犯,米洛舍维奇等人被押送到海牙国际法庭接受审判。而在满目疮痍的阿富汗,被塔利班奴役多年的人民欢呼美军的到来,全力支持新政府围剿塔利班匪徒。阿富汗人民重新拥有了电视、报纸、音乐,以及安全、自由和尊严。尽管这两个地区的重建依然面临种种困难,但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民主的方向发展。
  我相信,萨达姆独裁政权被摧毁之后,伊拉克也将呈现出这样一种乐观的前景。萨达姆的残暴统治再也不能延续下去了。2003年2月26日晚间,美国总统布什在美国企业研究所年度晚餐会上就中东和平前景发表讲话说:“这个地区作为全世界一部分,有占全世界五分之一的穆斯林人口。如果说他们丝毫不为最基本的生活愿望所动,这纯属有辱人格的无稽之谈。人类的众多文化各有千秋,但是对美好事物的渴望,普天之下人同此心。我们渴望安全,不愿受残酷暴行的欺压,人心皆然。我们渴望照拂我们的孩子,为他们提供更美好的生活,心同此理。正是由于这些根本的原因,不论何时何地,自由和民主将永远鼓舞人心,仇恨的口号和恐怖的伎俩永远无法与之同日而语。”我非常同意布什的这一观点。正是出于对自由、民主和人权的热爱,我祝福伊拉克人民在国际社会的帮助下,早日摆脱独裁者的压迫、奴役和愚弄,早日拥有“民有、民治、民享”(林肯)的政府和“言论及发表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不虞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罗斯福)的自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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