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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3年第3期

中国知识界关于伊拉克战争的争论

作者:王晓明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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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风:伊拉克战争与民族主义的消退
  
  我的立场是众所周知的:我支持这场战争。因为不管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参战国家具有什么样的利己考虑,战争本身都能够使伊拉克有改进其政体的机会,而在萨达姆统治下,这种机会完全被锁死了;战争一爆发,我则希望伊拉克军队放弃抵抗,联军迅速赢得这场战争,从而将伊拉克民众的伤亡减少到最低限度,并使人民迅速享受到恢复正常社会合作交换秩序的好处。
  而大多数的专家们则具有不同的观念。他们的观念是,这是美国等国家对于一个主权国家的侵略,伊拉克人民仍然支持萨达姆政权,因为这是伊拉克人民自己选择的政权,因此,他们希望看到伊拉克男女老少一起拿起武器抵抗,最后使联军陷入人民战争的泥潭。这些人士认为,只有这样,伊拉克人民才维护了这些人士所珍爱的价值:国家主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
  回想起来,萨达姆、萨达姆的军队、尤其是伊拉克人民,让这些专家学者及网络“愤青”、“愤中”们屡屡地大失所望。伊拉克军队没有组织起有效的反击,没有打游击战,没有勇敢地保卫城市(城市中的抵抗者基本上是复兴社会党党员之类的非军事人员或萨达姆敢死队之类的准军事人员),也没有大量杀伤联军;而伊拉克人民,也竟然没有发动人民战争,没有全民皆兵,没有奋勇保卫自己的家园;相反,在战争的后期,当伊拉克民众不再恐惧萨达姆的报复的时候,他们竟然列队欢迎“入侵者”,竟然帮助联军清剿那些抵抗者。
  我们的这些专家学者们不能不大为失望。因为,当今正是民族主义者的乐园。1990年代以来,在原来的基于某种乌托邦的意识形态陷入崩溃的情况下,民族主义正在显眼地成长为主流意识形态,成为凝聚唯一的纽带。于是,在他们的想象和观念中,民族、民族利益、民族国家的主权,已经成为神圣的东西。
  在南斯拉夫、阿富汗的塔利班、伊拉克,我们看到的,都是民族主义与极权主义结合而成的一种暴政。那里的统治者都是诉诸民族主义及主权国家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来捍卫其实行极权暴政的正当性,他们的一致说法是:一国的政府可以以任何方式治理其人民,这是民族自由的应有之意。而他们又辩称,他们的统治是获得人民同意的,因而外部任何改变其统治的行为,都是对于本国人民自主权的冒犯。
  民族主义者鼓吹这套说辞不难理解,有些自由主义竟然也被这样的论证迷惑了。我不能完全肯定,民族主义在近代欧洲的崛起,是否与社会契约论有密切关系。但起码在有关伊拉克战争的激烈争论中,民族主义与被滥用、误用的社会契约论相结合,被一些自称的自由主义者转换成了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现存的政权,之所以能够掌握政权,因为其合乎历史的必然性,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因而,他们的统治明确地或隐含地获得了人民的同意,因而其统治权就是神圣的,不容置疑的,尤其是不容外部来置疑。
  这些人士再三辩称,他们并不想为萨达姆辩护,他们也承认萨达姆的统治是一种赤裸裸的暴政,这种暴政是可恶的;但他们却立刻补充说,即使他实行的确实是暴政,也只能由伊拉克人民自己来决定是否更换他。任何外部的力量,都没有任何正当性来推翻萨达姆政权。据说,外部力量的这种介入,乃是对于伊拉克人民的民族自由的侵犯。
  然而,对于萨达姆统治下的人民来说,萨达姆的统治,从来就没有征求过他们的同意。事实上,不管他们是否同意,萨达姆都是统治者。在萨达姆上台的过程中,人民根本就不是参与者。但人民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统治者。
  但是,伊拉克人民虽然不知道是自己怎样同意萨达姆上台的,但在萨达姆被推翻的时候,他们却表示了他们的同意。他们欢迎、起码接受了联军推翻萨达姆政权的事实。因为他们已经受够了那种暴政的统治。他们没有心思去追究萨达姆是怎样上台的,但他们却切身地感受到,萨达姆在台上,带给他们的只有灾难和痛苦。联军的行为是如何获得其正当性的,他们从来就没有思考过;但他们不用思考也知道,萨达姆早就失去了正当性。
  我们可能不能不承认,民族主义真的消退了。是的,今天的世界上有非洲的部族冲突、有原教旨主义的活动,但似乎却没有象样的民族主义运动了。具有一定民族主义运动色彩的分离主义活动,则似乎失去了对于知识分子和民众的吸引力,而沦为可悲的恐怖活动。
  民族主义之所以失败,可能是受到腐败的、因而是极端丑陋的极权主义政体之变体的拖累所致。
  从理论上说,极权主义是一种具有最为强大的控制力的政体。它的权力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从而将所有公民纳入到一个严密的监控网络中,无所逃于天地之间。1990年代之后的几场战争中遭到军事打击的国家在其最初所实行的都是这样的政体,而且,相当地具有代表性。
  萨达姆政权则是这种政体的一种变形,是曾经通行于第三世界国家的强调民族特色的极权主义,这种极权主义极端强调民族主义的重要性,给人民许诺的反帝、反殖民主义等诉诸民族自由的理想,及工业化、富强等等远景,以此作为动员——也即强制——民众的理据。这样的理据本质上是民族主义及苏联的意识形态的融合,由本民族精英知识分子炮制,在二十世纪以后,借着民族主义和极端左翼思潮的盛行,而普遍地流行于殖民地和第三世界国家。二战后独立的国家,不少都选择了这样的政体。
  由于自由民主思潮在整个二十世纪处于低潮,因此,这两种政体在二十世纪中叶曾经大行其道。然而,一二十年的狂热过去之后,不管是统治者还是民众,都褪去了其原有的狂热性;这种政体开始进入其腐败阶段。即绝对的权力不再被用于追求某种高尚的意识形态目标,而是被用于维持统治本身及作为增进统治者本人利益的工具。于是,当初打破一切传统的乌托邦狂人,却回归了人性最黑暗的恶:父子继承,宫廷阴谋,警察统治,财富垄断,等等。这样的政体,自然已经招致了人民的极端恐惧和厌恶。这样的政权之上台未经人民同意,尽管后来他们曾经对这个政权表示过支持,甚至为之狂热,但人民现在却只希望尽快地更换这样的政权。因为这个政权已经完全变质了。极权主义一旦不再是通过理想和远景动员民众,而是用秘密警察来强制民众,则其诱惑力和合法性就已经丧失了。人民因为自己曾经为其迷醉过,因而反而会更为愤恨。
  
  许倬云:美国民主政治的缺失
  
  布什及其党羽筹划这次战争,为时已久。他们看事太易,以为凭藉美国国力及现代科技,独力对抗现存列国,也绰绰有余,借伊拉克开祭旗,正如当年“罗马和平秩序”(Pax Romana),树立一个新的秩序,由美国维持世界和平(Pax Americana),甚至推广美国制度于全球人类社会,均不是难事!
  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怎么会有如此背逆立国原则与一般民意之事。为此,我们必须检讨,是否“民主政治”也有导致走火入魔的内在因素?毕竟,现代的世界,一处一处都在走向民主化,“民主”更是许多人憧憬的制度。
  此次美国侵伊之事,其所以如此演变,有两项现象,当予注意。一则是美国总统制的权力结构,二则是半个世纪来发展的选举文化。
  先从美国的总统制说起,美国立国之初,世间还没有真正的民主国家。这一个新生体制如何运作,全由开国诸贤,秉持理想,创立制度。当世只有君主制度的开明政治,于是,总统也不外是经过公民选出的治国领袖,其权力不啻一国的君王(当时还真有尊华盛顿为国王的建议)。开国以后,将近百年,美国总统全是当时有社会地位的人士。美国宪法规划了三权鼎立,彼此制衡,早期大法官及参议院议员,也都是一时俊彦,有其足以抗衡总统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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