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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轶欧与“第一张大字报”关系再考订

作者:印红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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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6年5月25日北京大学聂元梓等7人的大字报,被毛泽东赞誉为“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宇报”①。关于它的产生,有不同的说法。“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权威的说法是:这张大字报由康生和他的妻子曹轶欧策划,并且指使或者授意聂元梓等人写成。笔者主要依据对大字报作者等当事人的访问及其他口述资料对此说提出质疑,并认为:大字报是由聂元梓等人自己发起,受到曹轶欧等人的推动和支持,经毛泽东批示在传媒发表而影响全国;曹轶欧与大字报的关系是“推动”和“支持”,而不是“策划”或“指使”。2001年以来,先后以“北大党史校史研究室党史组”等三种署名、稍加编辑多次发表的一篇文章《康生、曹轶欧与“第一张大字报”》(以下简称“北文”),激烈地反驳笔者的观点,坚持康生、曹轶欧指使的说法,引证了很多不曾公开的官方资料e。笔者为学术争鸣和更多资料得到披露感到欣喜③,同时坚持以往的判断:曹轶欧与大字报作者的关系足推动和支持,而不是策划和指使,并愿意就此与“北文”的作者商榷。
  
  
   一、“指使说”与“推动支持说”的分歧
  
  
  在展开主题的探讨之前,不得不申明的是:关于大字报史实的考订,是学术问题,应遵循学术的而非其他的标准和规范。所以要强调这个本应不言而喻的前提,是鉴于“北文”指责质疑:“指使说”的观点是:“混淆是非,为康生、曹轶欧开脱罪责”,这令人想到某种过去了的时代所盛行的泛政治的语言和思维模式。学术探讨提倡百家争鸣,尊重学术自由、学者尊严。笔者愿以此自律。
  笔者以为,关于北京大学这张大宇报的争论焦点,只是康生、曹轶欧与大字报的关系,即康生和曹轶欧是“指使”还是“推动和支持”了大字报的产生;至于这张大字报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恶劣影响,则不因其是否为康生指使而有所改变,也不是分歧所在。争论中的第一种观点认为大字报是康生和曹轶欧策划、指使或者授意聂元梓等
  ①大字报的7个署名人都是北京大学哲学系的党员教员。聂元梓是哲学系党总支书记。杨克明在写大字报时刚从北京大学哲学系调到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工作,仍住在北大宿舍。大字报得到毛泽东肯定以后,他又返回北大哲学系,一般忽略杨克明短时间的工作变化,仍称他为北大教员。
  ②仅据笔者所知,“北大党史校史研究室党史组”的署名见《百年潮》2001年第9期。“何洛、孟金”的署名使用3次,先后见于《北京大学校友通讯》2001年第11期、《北京日报》2002年8月12日、《中共党史资料》第83辑(2002年9月)。“北京大学党史校史研究室研究员王效挺、黄文一”的署名见《世纪》(上海)2003年第1期,该刊注明:王效挺为北大原党委副书记,黄文一为北大校办副主任。
  ③“北文”的主要作者之一王效挺先生应笔者的请求,允许笔者浏览了他本人保存的、“北文”引述的部分资料的抄件和复印件(摘抄或者全文),使笔者对一些资料的细节有了了解。谨此致谢。人写的,权且简称其为“指使说”。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康生、曹轶欧的作用是“推动和支持”,简称其为“推动支持说”。“指使说”与“推动支持说”的分歧之处在于大字报的主使者、创意者是谁?是康生、曹轶欧,还是聂元梓等人自己?
  “指使说”对于指使的史实细节描述又有某些差别。其第一个版本告诉人们:康生和他的妻子曹轶欧指使聂元梓写大字报,指使的途径是:曹轶欧——聂元梓。这是“文革”结束以后十多年里的权威说法。《北京日报》记者林浩基对北京大学原校长兼党委书记陆平的访谈录《北大第一张大字报是怎样出笼的——揭露康生的反革命罪行》是影响最大的一篇①。文章说大字报的产生是康生指使其妻曹轶欧“精心策划,点火北大,上整市委、中央,搞乱全国的重大阴谋”。文章作了这样的描述:1966年5月14日康生派他的老婆曹轶欧带调查组到北大。康生和曹轶欧多次与聂元梓密谈,达成反革命政治交易。“五月下旬,‘调查组’亲自出马,召集北大一些人开会,直接授意写大字报。大字报写什么内容,他们煞费了一番苦心。开始,他们准备翻北大社教的案,但感到马上把锋芒指向中央,时机还不成熟,不如从市委下手容易得逞。”文章又说:“聂元梓根据曹轶欧这个调子,同其他几个人一起密商、起草大字报。他们两易其稿,终于炮制了出来”。文章集中描述曹轶欧指使聂元、梓的经过,同时一带而过地含糊提到“北大一些人”,后者通常没有给读者留下什么印象。陆平同志对记者说,关于康生、曹轶欧策划大字报的情况他是在十几年后才清楚的,当时并不知道。文章没有提供可供学者考察的详细资料依据。
  “北文”提出了“指使说”的第二个版本:大字报的主谋为康生、曹轶欧;经过曹轶欧授意其下属张恩慈串联杨克明等人写成②。它与第一个版本的差别在于对指使渠道的描述。“北文”强调传达授意的途径是曹轶欧——张恩慈——杨克明,这与20年前权威说法所着意描述的曹轶欧——聂元梓途径不一致,但是“北文”也没有否定而只是淡化了曹轶欧——聂元梓的途径。“北文”坚持20年前权威的结论,同样主要依据70年代末政治审查的资料,但是为什么在关键性细节描述上作了调整呢?“北文”没有作出解释o
  “推动支持说”认为:大字报由聂元梓等人自己发起,康生和曹轶欧给予了推动和支持。大字报贴出以后,毛泽东根据政治需要作出广播和发表这张大字报的决策,使其具有了全局性的影响。笔者持这种看法③,认为应当将曹轶欧及张恩慈的作用实事求是地概括为“推动和支持”,而“指使”、“授意”或者“策划”的说法很牵强。问题的关键是,大字报是杨克明、聂元梓等6人要写的,内容是他们自己讨论决定的,而不是遵照他人的事先策划行事。曹轶欧和张恩慈的作用是推动和支持北大的这些人,包括大字报贴出之前和贴出之后。
  此外,穆欣先生也发表文章否定“指使说”。穆欣的文章提到:“康生虽然事先没有插手这张大字报,但他处于惟恐天下不乱的心态,对这张大字报的出现是情有独钟,极力支持的。”④笔者赞同康生支持大字报的说法,但是也想指出:有资料证明曹轶欧在大字报贴出以前对聂元梓表示了支持,张恩慈也对杨克明等人写大字报有直接影响,虽然难说是指使,却也难逃干系;鉴于康生与曹轶欧的特殊关系,故对“康生虽然事先没有插手大字报”的表述,不敢苟同。笔者和穆欣先生文章质疑的对象是“指使说”的第一个版本,而本文是对第二个版本的回应。
  
  
   二、聂元梓与曹轶欧的接触不构成“指使”
  
   在大字报贴出的前后,聂元梓与曹轶欧有过几次接触。据聂元梓讲,其中两次与北京大学有关,其余是谈安子文(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的问题,与北大无关。
  ①见《北京日报》1981年1月8日。林浩基文章对康生、曹轶欧与大字报关系的细节描述,与1978年12月21日北京大学校刊《北京大学》发表的另一篇文章十分相似,即北京大学化学系李南强的文章《一根上逼中央下扫全国的大棒——评聂元梓的一张大字报》。笔者曾打电话向李南强先生询问资料依据。李先生回答说,关于康生、曹轶欧与聂元梓等人活动的描述,系根据校党委提供的资料,不是他本人的亲见亲历o
  ②张恩慈原是北京大学哲学系教员,社教运动前期与杨克明等人同为“左派”,社教运动后期受到批评,1965年7月调到中共中央马列主义研究院工作,1966年5月作为曹轶欧为首的调查组成员到北大。
  ③印红标:《文革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宇报”》,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主办:《二十一世纪》1996年8月号。后应《百年潮》杂志之约,改写为《“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出笼记》,发表在该刊1999年第7期。这两篇文章发表以后,先后有北京大学赵宝煦教授、当事人和“北文”指出文章中的错讹之处。笔者在此致谢并更正如下:(1)聂元梓等人大字报的标题应当是《宋硕、陆平、彭珮云在文化革命中究竟干些什么?》,笔者笔误,衍两字。(2)据“北文”的另一篇文章,社教运动后期,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邓拓担妊的职务是北大党员干部整风学习会(国际饭店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不是社教工作队副队长。(3)1966年5月25日,聂元梓等人讨论大字报稿的地点应是北京大学24楼204房间。杨克明写大宇报的地点应是20楼二层他居室对面的一个空房间。(4)张恩慈的工作单位应是马列主义研究院。
  ④穆欣:《“全国第一张大字报”出笼经过》,《中共党史资料》第75辑,2000年9月出版。
  聂元梓回忆①,在中央5月16日《通知》传达之前,曹轶欧在北京大学找她谈话②。当时聂元梓正在准备按照学校领导的安排下乡参加“四清”运动。曹轶欧对聂元梓说:你们就这样算完了?让人家整了一通,放下去搞“四清”,说走就走,学校的事情不管了?聂元梓回忆说,她自己当时经过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或“四清”运动)的挫折,心灰意冷,正想办法调离北大,同时也不清楚中央的情况,因而对曹轶欧的意见态度冷淡没有响应,随后到怀柔去为参加“四清”作安排。曹轶欧的这次谈话没有产生结果。
  此后,聂元梓几次找到曹轶欧,是为向康生“检举”安子文与某党外人士的关系问题。聂元梓说这几次见曹轶欧、康生,都没有谈及北京大学的问题。
  聂元梓与曹轶欧再次谈到北京大学问题,是聂元梓与哲学系几位教员开始讨论写大字报之后。有教员提出写大字报,聂元梓也赞成,但是想到要请示上级,于是到西颐宾馆见曹轶欧③。聂元梓回忆说,她问曹轶欧:“能不能给北大党委书记陆平贴大字报?”曹轶欧回答说:“能。”又说,只要符合中央(5月16日)《通知》的精神就行,要很好地学习《通知》。聂元梓没有提大字报要写什么内容。讨回一个“能”写大字报的“上级精神”,聂元梓心中就有了底④。
  聂元梓回忆说,大字报贴出的当晚,到北大的华北局领导池必卿曾责问她:为什么贴大字报这样重大的事情不向组织请示,身为老干部,应当懂组织纪律。聂元梓回答说:请示了,“曹轶欧让我贴的。”⑤十分清楚,聂元梓这里所说的正是她在其他教员提议写大字报以后“请示”曹轶欧,并得到认可一事。
  综合上述资料可知,写大字报的动议是聂元梓之外的其他教员提出的,经聂元梓“请示”曹轶欧,曹表示了认可。聂元梓与曹轶欧两次谈北京大学的问题,可以说明曹轶欧对聂元梓等人大字报起了推动和支持的作用,但是难以作为“指使”的充分证据,并不是有影响、有关系就可以笼统地称之为“指使”、“授意”的。
  “北文”引用聂元梓在大字报贴出的当天晚上对华北局来人讲的一段话,作为指使的依据:“大字报并不是我们自己(要)搞的,是曹轶欧叫我们搞的。”对此,有必要作一些辨析。
  (1)引文中的“要”字打了括号,按常规,说明是引用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加进去的。引文原文不通,语意不明,可能有不同的解读。加上“要”字,即表示他们没有写大字报的意愿,而是按照曹轶欧的意图写的。加上其他字,又可能有其他解释。作为主要证据的引文应当是原文,万不得已加字,也必须有足够的佐证,以避免曲解。“北文”在没有举出佐证的情况下加上“要”字,至少不够严谨。
  (2)这句话的含义本来不难搞清楚,这里所谓“曹轶欧叫我们搞的”与前述聂元梓回忆所称“曹轶欧让我贴的”大致相同。这一条资料的来源“北文”没有注明,可能是华北局领导人池必卿在1980年3月给审查人员写的材料⑥,也可能是聂元梓的交代。如果这段引文来自池必卿,就印证了聂元梓回忆中的相关内容。了解聂元梓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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