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2期

吴宓和他的家务女工

作者:何 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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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全套10册的《吴宓日记续编》(三联书店2006年4月第一版)1965年以后各册,会看到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名字:唐昌敏。
  不过,这个“唐昌敏”既非教授、学者,也不是吴宓的亲友、学生,而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务女工。
  
  “四清”运动中的小插曲
  
  “毛泽东时代”的人际关系,许多都是被政治运动左右、制约或生发的。唐昌敏得以进入吴宓的生活中来,成为吴宓在以后日记中反复提到的重要角色,是因那场作为“文化大革命”前奏的“四清”运动。
  著名学者吴宓,当时孤身一人在位于重庆远郊北碚区的西南师范学院任中文系古典文学教授,年逾古稀,日常生活靠已故妻子邹兰芳生前即从农村请来的内侄邹开桂帮助料理。然而,“四清”运动运动中,各地加强“阶级斗争”,邹开桂这样的无业人员(何况又据说是“地主出身”),就成了怀疑和驱逐对象。
  吴宓在1964年10月24日日记中记载:
  “至2:30至中文系全体教职在文娱室聚聆苏鸿昌副书记讲说目前阶级斗争加严,教职员之家属及亲戚中,其本人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者,必须速即回乡,不能续留住学校内。此令立应遵行,云云。”(第六册387页)
  一个月后,这一驱赶“地、富、反、坏”家属的要求便扩大到了并非上述“分子”的小青年邹开桂身上。1964年11月24日,西师保卫科限令邹开桂在两天内注销校内户口,搬出学校。年迈的吴宓,日常生活是离不开别人照料的,但当时的各级领导都以“阶级斗争”为重,不可能顾及老教授的生活。吴宓只得自行设法解决困难。于是,他想到了邻居田子贞教授家请的家务女工唐昌敏。
  吴宓在当天日记中记载:
  “11:30回舍,与田夫人郭毓琳言明,拟以其女仆唐昌敏大姐兼助宓办取饭、取开水之事,承允。旋与开桂议定……唐大姐正式工资三元,每月发薪之日付给,宓另于每月底,秘赐唐大姐五元,助其子贺国昭学费,实共月给八元。但在每月检查清洁及宓有某种特事时,须遣其长子贺国枢来助宓云云。以上均由开桂今晚告知唐大姐照行。”(第六册415—416页)
  第二天,当地派出所又建议西师留邹开桂在校照顾吴宓生活,但“须在派出所交代其近年(1958以后)在西师之生活、行事、交际,并检查批判自己之错误行动及思想,经过教育改造后,再由派出所决定,或遣送回乡,或在北碚派给工作云云。”(吴宓1964年11月25日日记,第六册417页)。此后,西师保卫科和当地派出所把邹开桂视同“流窜犯”一般,加强了“管教”,有人还为邹开桂罗织了一些罪名,如“与西师右派分子往还”等等,派出所常把邹开桂叫去训话,还通知他参加“五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分子)的“学习”,经常要他写检查交代,甚至还要他“讦发宓之隐事”(11月26日日记,第六册418页)……吴宓这个堂堂的省政协委员、名教授,在派出所警察的眼里,俨然已是个随时可以由他们实行“专政”的对象了。
  唐昌敏这时虽然还没有全部承担起吴宓的家务,但她所做的那部分工作已经深得吴宓喜欢。吴宓在1964年12月29日日记中写道:
  “秘付唐昌敏1965一月份特助5元。唐母子作宓舍清洁,将‘清洁’条粘户外,本月宓未尝拭窗桌、书架、床。总之,唐昌敏为宓服役远胜邹开桂,使宓舒适方便多多矣。”(第六册459页)
  1965年1月7日的日记中又写道:
  “唐大姐为宓服侍,甚忠勤,远胜开桂,使宓顿觉舒适。”(第七册8页)
  1965年7月2日,邹开桂在经过大半年的反复教训、备受精神折磨之后,终于不得不灰溜溜地告别吴宓,返回四川万源乡间。从此,唐昌敏就承担起了吴宓的全部家务工作:从食堂取饭,烧开水、做菜,洗衣,买鸡蛋,打扫清洁,领取票证,甚至代吴宓寄信、汇款、存款取款……成为吴宓生活中离不开的重要角色。自这个月起,唐昌敏每月工资加为10元,以后又加为15元、20元,最高时还曾一度加到25元。
  然而,相对平静的生活很快又被打破了,“文化大革命”爆发了,吴宓与唐昌敏一家都在这场“革命风暴”中经受了水深火热的煎熬,他们的关系也接受了严峻的考验。
  
  毫无“政治觉悟”的女工
  
  在文革之初,中共重庆市委派驻西南师范学院的工作组发动教师们互相揭发批判,吴宓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批判对象。他的邻居田教授也不得不写了批判他的大字报。
  1966年7月20日,吴宓在日记中记载:
  “唐昌敏来,密报田子贞写成(108)大字报,唐欲窥读,急掩盖之。唐谓‘宓亦可写大字报反攻田君’,云云。宓乃于晚饭时作短函致唐夫贺文彬,托劝告唐切勿窥读田君所写之大字报,亦勿来报告宓知,盖此举对宓非徒无益,且有害,云云。”(第七册491页)
  唐昌敏大概以为这样的批判类似于街坊邻里之间的斗嘴吵架,天真地想帮吴宓一把。可见她对这样的“政治斗争”一窍不通——也许正因为如此,她才始终没有与“反共老手”、“反动学术权威”吴宓“划清界限”,而始终只把他当做一个可以付给她工钱的雇主和需要她帮助照料的老人。
  9月2日,吴宓被红卫兵抄家四次,抄走大批书物。
  9月5日,西南师范学院红卫兵召开全校师生员工大会,批斗由市委工作组圈定的以副院长王逐萍、方敬为首的“黑帮”。吴宓被挂上“反共老手”黑牌陪斗。据吴宓所写备忘录记载,被揪到会场陪斗者108人(中文系14人),从此他们就“受红卫兵之管制,监督劳动改造,不能自由。”(第七册532页)
  此后,因8月24日至11月底经吴宓整编誊抄的日记全部被红卫兵拿走,看不到这段时间里有关唐昌敏工作的记载。直到11月24日的日记中才又出现了唐昌敏的名字:
  “以l 80元购广柑(学校给票证)十斤,28枚;赐予唐昌敏家14枚,杨妪6枚,宓自食8枚足矣。”(第七册538页)
  3天后的11月27日:“近午贺国琼姊妹来,云:其母唐昌敏须休息两月养病。宓以广柑14枚交付贺国琼带回家……”(第七册540页)
  第二天,因唐昌敏病休,吴宓不得不自己“初次”去员工二食堂办公室购买饭菜票。
  不过,唐昌敏只休息了两天,11月30日,“唐昌敏仍来工作,今日午餐唐自制豆腐干炒肉丝(二角)……”(第七册542页)
  由此可知,唐昌敏并未被“反共老手”之类罪名和抄家、批斗之类“革命行动”吓倒。
  12月2日:“唐昌敏献江津油酥米花糖一纸匣,系其子贺国昭串联至江津购来呈赠宓者云。”(第七册544页)
  唐昌敏的儿子是参加“革命大串连”的红卫兵,却买来外地的名特食品“呈赠”吴宓这样的“反动学术权威”。可见唐昌敏平时回家后对儿女们介绍的吴宓只是个年迈的“吴爷爷”。
  
  难得的“美食”、“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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